Human Rights

圖片來源:Hugo

        現在,對於人權的定義,實在要多想想。人權,何謂人權?為什麼人類有權?而動物——的權利——不比人類來得重要?如果取得動物權會不會好聽一點?不會,至少相較之下我們沒有有多大的感覺。看看那些關在動物園裡的動物們吧!他們快樂嗎?(請原諒我沒使用動物的牠)他們會笑嗎?笑代表快樂嗎?內心的情緒可以忠實表現在真正的心靈上嗎?每天的食物是否老是一樣?同樣的魚,同樣的肉,同樣的昆蟲,同樣的調味,同樣的水的味道,他們的福祉誰來關心呢?


        動物權相較於人類權只是讓我們較有希望寵愛而已,上帝對待子民,總是先與人類為主,再以動物為輔,他教導我們要愛護動物們(請原諒我沒使用神祇的祂),保護他們,讓他們能夠平安成長,有個基本生態的食物鏈環境。人類的加入——除了製作工具將水中的魚,路上的野生動物,樹上的鳥獵捕食用之外,我們也在一夕之間認識了不同種族的差異性,還有多樣性,產生了應該是要殺戮還是要當盟友的一種情緒拉扯思想交戰裡。

        我們可能與蛇做好朋友嗎?可以與老虎、獅子、豹、熊、鱷魚、科摩多龍、巨蜥當個同進退的聯盟嗎?上帝就算首肯,能夠讓老虎、獅子、豹、熊、鱷魚、科摩多龍、巨蜥難道就會點頭說我願意嗎?這些動物難道不會打架嗎?十二生肖都會爭吵輸贏,為了爭取名次,十二星座難道會和平相處在同個宇宙上嗎?有人還加入第十三星座,也不是每個人投票贊成,至少宙斯不會簽字同意,那我們想想現在所演化的人類歷史之人權——那個含義所呈現的價值是在......

        上帝的權利——眾神的權利總是要開會討論,玉皇大帝的權力就算能夠控制所有,也是要過「國會」那一關。很多事情不是你說可以就可以,也很多事情不是有權力就是萬能,至少真正在做事的人不是你,至少超人的弱點就是氪石,至少需要真正的團結的就是我們那種自以又為是的偏執焦點。所以,談人權?我們應該重新洗牌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及第三人稱。

        你我他,依照英文的說法——按照順序——第一、第二、第三人稱的順位是我你他。我——這種觀念應該拿去曬衣場曬一曬,看看是否從裡到外已經烘乾,你——應該拿去用熨斗板燙一燙,看看是否已經平順,而他——應該拿去瓦斯爐煮一煮,看看是否已經殺夠了菌。我為什麼會這樣說?我這個字,從裡到外充滿了「髒」,洗完之後,仍有多少細菌洗不掉,你這個字總是成為攻擊他人的武器,燙一燙是否或許可以讓你平順一點,圓潤一點,而他這個字好好煮一煮,看看是否真的以為細菌就此消失。

        這就是我們的「衝突」。不懂嗎?常常拿著指頭指著別人說「你應該要做這個」,「你應該要買這個」,「我的建議沒錯」,「我的親身經歷沒錯」,「我說的話是對」,「我有證據」,「我有事實」,「我希望一切真的如我想像順利」,「我希望能夠得到」,「我希望我的夢想能夠實現」,「我要『成功』」,「我要做什麼,否則我會後悔」等等,而「他怎麼這樣子」,「她在做什麼?」,「她為什麼要坐在這裡?」「他怎麼不趕快自行離開?」,「他怎麼不聽我的話?」「﷽﷽﷽﷽﷽﷽﷽﷽﷽﷽不趕快自行離開?」,「他怎麼不聽我的話ㄥ她到底在想什麼?」「她是個很奇怪的人」,「他很難相處。」等等,這下你可知道我們有多常怪罪這三個字吧?

        這三個字很無辜,人類經常濫用。我們只想控制好所有,讓一切水到渠成,順順利利。我們希望勝券在握,我們希望能夠快樂,我們希望能夠創造更大的成功,更接近我們的夢想的那一步。所以講求更充實的人權,更有進步的人權,而現在想想,當一切平起平坐時,上帝應該點名誰?


我們也用權利來加諸我們現在應該多賦予多些「控制」的權力,導致於愛自己勝過別人的例子增多,尤其在這一個自戀瘋狂稱呼也不為過的世代裡。


        這就是為什麼人類想要控制好,安撫好眼前這一切時,總是吃力不討好,反而星火燎原,餘波盪漾,激起更大的火花,新一波的危機。聯合國討論的事件很多,但每一件跟我們最有密切相關的,最分不開的,最親密接觸的好像沒多少,至少不是每個人都會關心,而是直到飛彈來襲,無人機轟炸,難民增加,糧食危機,旱象增加,水災增多,疾病無法控制等等諸多亂象,聯合國、世界糧食計劃署、難民署等等組織才會投入。現在則是每個國家焦頭爛額,除了對付伊斯蘭國,還要對付隱藏在角落的異端份子,可能默默支持伊斯蘭國行為的可疑人士,還有伊朗核武問題、古巴與美國的關係、俄羅斯與歐洲的關係、土耳其的亞美尼亞屠殺問題、敘利亞的內戰、利比亞的衝突、中國與日本、還有他們建立的金融體系關係等等,每個國家的事情,從內務到外交,越是想要成局所有,越是癡人說夢。

        因為我們不是一個「真正」的復仇者聯盟。從來很少想要真正的去團結每個人微弱的力量去拯救這個星球、這個世界,這個所有的所有。因為人自我的一部分中,不是每個人可以成全他們,就犧牲自己的權益,也不是成全他們的權益,我們被迫放棄所有,而是因為人自我心中的一部分,就已經包含了對於當初見到不同種族的一種矛盾衝突感,想一想,我們真的想跟「全世界」做朋友?你願意,不是他們同意,至少獅子一見到你不是握手寒暄,熊不是熱情擁抱,科摩多龍也不同意你騎到他背上,馬也不是馬上上馬就能讓他奔跑。因此,人權的定義,重新先來想想現在動物的權利就能平等互惠嗎?至少瞪羚在草原上總是要小心獵豹,麋鹿在西伯利亞的樹林中,小心被狼包圍。他們懂得躲避,逃開狩獵者,我們也自然有種信任與不信任感之間在拔河。

        那你就認為我們人權真的更平等,兼具模範嗎?現在的人權——定義這兩個字不但沒意義,不如先思考,動物權,植物權,不能逃跑的這些物種權利,難道就沒有任何生存權利就先注定毀滅嗎?你怎麼不先談談微生物權,病毒權,還有這些看不見物種的生存權呢?生物學家拿他們當實驗品,他們叫不出聲,因為如果你真的是一隻病毒,你可能就此認為我的意識已經被其他病毒給入侵,導致我的記憶已經異常模糊,不記得我是誰,我的名字,還有我的家人的姓名。而人權——還給一個人的基本生存權,看看每個生活在遍地的孩子們,美國這個大國家就產生了不平衡感,何況是下方的墨西哥、哥倫比亞、旁邊的海地、古巴、南美洲的巴西就無法讓百姓們產生同感的幸福,阿根廷也不遑多讓,歐洲的燙手山芋則是錢還是錢,孩子們若真能夠快樂,我也相信全世界的孩子的不是比較物質,而是比較內在的幸福感,充足的內心的愉悅。

        我們的人格傳染給孩子們,當世界每一天多講求人權的時候,就真的忘記現在該有的人權,不是不能責罵,不能討打,而是用虐待來貼上字眼來諷刺我們。而我們餘悸有存的是在人類的歷史過程中,我們也用權利來加諸我們現在應該多賦予多些「控制」的權力,導致於愛自己勝過別人的例子增多,尤其在這一個自戀瘋狂稱呼也不為過的世代裡。

人想所有一切那麼意想周到的同時——就算不如意十之八九的教訓沒停過,樂觀的信念也一直緊緊跟在旁。所以在以「我」為王者當道的同時,人類的同理心也變成信任不確定之間擺盪,造成人際關係有多經常搖擺,產生更多嫌隙,人只要有一點摩擦就可能出狀況,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給個證據不夠充分,還被翻白眼,我們實在需要一個更大的接觸面才能化解我們產生的偏執面,或者錯覺面,就在於無條件的愛是否真正在上帝給的恆等範圍中,也或者我們對於視覺的誤認面已經產生更多的真實感?


        這也因此讓人們很難充分感受一個完滿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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