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味道

圖片來源:Daniel Eliasson

愛情,什麼味道?當我一個人走在街上,看著一對戀人在我的面前有說有笑,不自覺地冒出這句。愛情,什麼味道?是酸的嗎?有多酸?能強過硫酸嗎?是甜的嗎?能甜過蔗糖裡的甜味嗎?是辣的?比毒蠍椒還夠嗆嗎?如果一個人喪失了嗅覺,是否我們不了解味覺有多重要?


人的鼻子能夠嗅出一萬種以上的味道,但我們的舌頭卻沒有辦法分辨出一萬種以上的味道,含基本的五種味道,加上上鮮味,我們的嗅覺在這方面雖然是專家,但我們運用的相當有限,為什麼會這樣?

你應該聽過聞香師這份工作,他們的工作就是靠著鼻子吃飯的,透過鼻子的靈敏分辨出各種味道,來調配各種不同的香水味,而香水,就是增進情調用的,透過香水,我們找到了同味道——讓我們心動的味道,而就這樣,我們「異味相投」,透過白短袖所留下的體味,來到你情投意合的人,在現在依舊適用,只不過,體味對了!那個個性就會匹配嗎?

我不知道,紐約時報裡搜尋愛情,常常能夠發現愛情要如何持久的相關系列文章,其中的一篇:想要一段美好的愛情?九大建議。每一項建議都很有用,我也不會故意說這些建言是陳腔濫調,只不過,愛情裡中的味道,我們記憶中的味道,看來只是浮現在腦海以外的味道。

先跳脫愛情觀點,畢竟,英文裡的愛情與愛是同一個單字,如果我只講愛,那麼翻翻我在前幾年寫的文章,已經有了很完整的了解,然而,繼續講著愛,我們更應該要了解,如何才能真正「愛」一個人?

要一個人明白我已經愛上了你,那麼光是行為證明是不夠的,畢竟,苦苦追求一個人,若是他/她不感動,不心動,像個木頭人沒有任何感受,我想,只是在浪費你的金錢與時間,我們不會白白愛上一個人,除非是一種關係存在,如家人,否則,一個人動了一種感情,那只是被說成花痴。也當然,這句話是惡毒了點,我想要說明的是,人心目中的,那靈魂位置的所在,我們浮現出的味道,更容易讓我們在記憶中殘留一點餘味,這也是我想要從嗅覺著手的原因。

嗅覺,這麼重要的原因在於,跟記憶的留念有關,我們不是光靠著記憶中過活,更是需要長期記憶才能記住一組金融卡密碼,帳號密碼,還有你家人特別的習慣偏好,在記憶的增長效應中,我們學會要記住什麼,而流去什麼,神經細胞的功用,就是在記憶裡的的樹突放電與接觸的那一刻起,儲存著什麼,只不過對他們來說,就是一堆你看不懂的代號。那不重要,畢竟,大腦的一整片才是你想起什麼的重要,海馬迴不是記憶的唯一資料庫,你的金庫也不會放在這裡,所有關於你的記憶是各自分散在任何區域,所以你才會健忘。

很多人都以為,把海馬迴切開了!記憶就浮現了!但實情是,海馬迴是長期記憶與味道的連結的直接接觸面,鼻子的後方就幾乎是海馬迴的位置,所以你特別容易想念媽媽的味道,以及家鄉菜,所有你對食物以及文化的記憶,就在味覺發生之中產生某種聯繫,這也是你很難割捨你曾經故鄉人的原因。

個性在合得來與合不來之間的缺口在於我們在替對方與自己的交界之間,到底為了什麼而選擇真正才要在一起,而被喜歡上或去「愛」上那種觸動。

而愛情,那種美好的愛情,你現念他/她是甜的,可能無法用數字去衡量,可是經過一兩個月到半年之後,甜味也漸漸地變淡了!因為人在某一種喜新厭舊之後,我們很難再為大腦增添新味道,所以新開罐的可樂與啤酒最好喝,唯有那種越陳越香的好酒,才經得起時間的催化,但我們的大腦願意等嗎?正確來說,我們記憶留戀出的味道容易不會變質嗎?

人是一種很奇特的動物,時間容易把人帶入一種很奇怪的氛圍,你想起你過去一年前的東西,或是曾經說過的話,可能你當初不了解是你怎麼說過這句話的(我就是),十年前的你,以及再過十年後的你來看今天這篇文章,整體的感覺都不一樣了!所以說味道是完全一樣的,我深感懷疑。

人會變的,變得很不自然,因為當初的環境有可能迫使你說出這樣的話,人是被環境影響氛圍而感知的動物,我們生長在哪裡,就有可能說出怎麼樣的話,因此,記憶在這裡扮演一種很重要的角色:經驗與提示。

經驗是一種不自然而反射的動作,因為某些「提示」而有的作為,習慣這麼來的原因,就是在於我們大腦一旦被啟動了某些開關,就是形成某些自然反應動作,對大腦來說,熟悉與想念就是最簡單不過的東西,大腦要學習新的,需要運用新的神經元去連接可有用的經驗反射值,陌生是一種相當會讓人害怕的東西,所以,古人到現代人,恐懼不會消失的原因就是大腦的最小變化不曾變動過,我們不是討厭新的,而是在學習某種新的,除了好奇心,偶爾會加入了點「害怕」香辛料。

這也因此,香料在食物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不是沒有原因,我們需要它們來提味,就如同大腦在接觸最刺激的東西之前,也帶有某些疑慮,雖然你口口說你不害怕,可是大腦的深層結構並不這麼想(被你打發掉),意識就是強出頭,來領導你的思維,這也因此,大腦與心智分別就在各一端拔河。

味道,不如我們這麼重視,除非是用餐時間,或者你嘴饞時刻,否則人並非一出生就是貪吃鬼,把任何東西放在嘴裡含,只是為了想要了解這是什麼,是基於嬰兒的視力未完全發展完全,聽覺也不太行,味覺與嗅覺是比較合理的管道,我們小時候運用這兩覺,可是到了後期,有時候就幾乎忘了這兩個覺受到底讓我們感知到了什麼?

空氣污染太過嚴重,想要好好呼吸一口最新鮮的空氣,除非是高海拔地區,否則都市裡的髒空氣,「吸」起來都是難堪的氣息,更何況要運用自己的鼻子來產生一種鮮明的記憶?只是叫人分辨出海邊吹來的空氣與高山的空氣有何不同沒有意義罷了!想想,嗅覺到了最後,幾乎只是變成了我們偵測危險的時刻,而非時時用來了解其意義的時刻,當我們浮現一段記憶時,才想起記憶在腦海重現的重要性,才去體會我們感知到了什麼,活在當下的其中一段記憶就是,好好地活在呼吸的懷抱裡,比你什麼都還要想,甚至發呆來得好。

人,能夠體會這一點嗎?我眼前的那對戀人,一年之後,還明白這道理嗎?你是想念他/她身上的固定香水味,還是他/她自然的體香?脫光衣服躺在你胸膛時,能夠感知到你們的身體是結合在一起,還是你們的靈魂也在一起?畢竟體味相投的一個重要性是完全了解到嗅覺在你的大腦與呼吸脈動之中,你是擁抱他/她所有的一切的接觸。

不過,身體裡的觸碰不算什麼,畢竟身體的體溫碰到另一個身體的體溫,只是感受到身體上的某些覺受,好了解我們的感知是怎麼想的,當餘溫之火在體內「摩擦」就容易在身體內的某些感知而去被覺察到,嗅覺有多重要,你感到了包括汗水與體味的一種香氣之後,就很容易投射在你的腦海中久留不去,這也是第一次做愛時,或者第一次吃著最愛的食物特別有的味覺想念。

你容易放大某些覺受,而去感知真正的知覺,於是乎,我們為何這麼容易喜愛第一次不是沒有原因,尤其是難忘又深情的寶貴時刻。把嗅覺作為一種記憶,我能了解到,人類對於儲存在某些長期增益效應而有的固定作用,不是沒有特別的原因,就只是為了人類要學習到了解這有什麼意義,人如果一切全忘了!那就是自己連誰都不是了!甚至包括了自己。

我喜歡,且想要了解嗅覺的原因在於,我的鼻子算是很差勁,甚至想要好好呼吸都顯得困難,我甚至有某種嗅覺失調症,我同事能聞到某些味道,我卻怎麼樣都聞不到,除了煙味、某些食物特定味道,我的鼻子——對大部份的香水而言,都是一種很濃烈又嗆鼻的味道。所以我本身並不愛香水,除非是連我自己都厭惡的味道,例如汗水味,否則我很少噴香水。(如果體香劑也算)

當然,愛情內外各是不同,你站在中間,彷彿就是要接受你是朋友還是情人的情況下看愛情,如果愛情對你有某種吸引力,那麼你是怎麼樣才會真正「愛」上一個人的全部,不只包括好感度,當然,你對他/她有「性」趣是其一,畢竟找愛情的最初的交配目的,就是做愛而結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靈魂能夠某一個時間位置而有某些身體觸碰而發起的感觸,這方面就是心靈結合的第一步,其二才是常說的個性。個性合不來,是現代人常說又容易成為分手的主要原因,太常常用這類的理由來編出我們個性合不來,只是推託之詞,我並不是說強摘的瓜一定很甜,我只是說,個性在合得來與合不來之間的缺口在於我們在替對方與自己的交界之間,到底為了什麼而選擇真正才要在一起,而被喜歡上或去「愛」上那種觸動。

也就是說,在尊重與被尊重之間的那道「鴻溝」,我們是一腳踏入哪裏的?如果對方真的被性格所依賴,我們也不能強求對方一定要一百八十度轉變,但至少要好聚好散,畢竟,討厭你的人與喜歡你的人,那道鴻溝真的細微很多,細緻到你根本不認為有何差異,直到時間教你明白其中的意念,不過,現代人大概會說:「我現在一想到那個人還是很生氣!」

情緒智商很重要,就算伸手不打笑臉人,我們這個情緒也容易依靠著我們的記憶在某些當下而存取經驗就放在最有概念的意思下,這也是我們沒辦法用理性熟知真正最有用的意境是什麼,情感教我們的,往往是心情與情緒的瞬間,就容易把我們留下那種氛圍中,讓我們都以為是那種思緒的環境中,讓我們獨自留白,為自己辯駁,說出內心的感受。我明白是因為,我的情緒與理性往往是我在主觀與旁觀能夠互相對看的兩個人,「我」還在看他們怎麼對話。一般人可能就沒有辦法,所以我常說,別「太」跟著感覺走,因為容易把你帶往迷霧困境,讓你迷路。


嗅覺是一種很重要,並且能夠提取我們記憶的特別東西,因為有這種記憶在裡面不斷翻攪,所以我們很少健忘過真正重要的東西,除非記憶的桶子在攪動時,部分記憶水滴被播灑出來,否則我們的記憶會持續滾動,隨著時間,記憶也有可能縮小,因為要翻動的人是你,要用力氣的人也是你,你只能用提示你自己,不斷對這桶子攪動的意義有什麼,才能幫助你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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