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Jessica M

我坐在捷運的電車上,看著攘往熙來的人群,有人一直看著手機內容——Facebook、Instagram、LINE 的對話內容、網頁的瀏覽等等,有人載著耳機聽著裡面的聲音看著窗外,有人發著呆,有人看著對面的人,有人在彼此聊天,我看著每一個人的動作,心理想著時間的經過。


我的手指不斷比劃圓圈,像時鐘的秒針轉動,總在思考,我們在這樣「透明的時間」內消耗了多少個分鐘?很多人根本不在乎「時間」,因為他們看不到,手機上的時間只是告訴現在是幾點幾分,你牆上的時鐘只是告訴你現在時刻,你電腦桌面的時間只是提醒你你還要做什麼,你不知道「時間」的本質。

從這一刻跳到下一刻,來來往往的人們,這列電車停告靠這一站,有人離開這列車廂,有人走入了這列車廂,有人隨意找位置坐下,有人找較舒適的位置好好站著,人們的時間在這一刻 仍然持續轉動,我總想問我們現在的時間擁有了什麼?

人們是靠記憶過活著,並非時間,時間的用途,不是提醒你該做的事,就是告訴你所花費的,今天的二十四小時,明天的二十四小時有何差別?只不過差在要做的事,要走的路,要看的訊息,今天的是行事曆,明天的也是行事曆,我們掌握的時間還是隨著那一刻走到那一刻,沒有變過。

時間很快嗎?沒有,盯著秒刻每一時分,時間就是在停留之間還在走動,你以為時間是這樣,其實時間只是那樣子,看著三百秒在你眼前不斷轉動,你認為五分鐘是很長的嗎?

出了站,來到了熟悉的台北街頭,鬧區不斷喧囂著,時間仍持續進行著,情侶在熱吻著,牽手著,朋友群在逛街著,餐廳的工作人員在忙碌著,廚師在烹飪著,時間在進行的同時,我們所擁有的是同樣的時間,川端康成(Kawabata Yasunari)告訴我們:「時間用全人類以同樣的時間流動著,人類卻不同的方式讓時間流動著。」可是呢,時間雖然用同樣的時刻在不停轉動,但為什麽我們的時間卻不像是時間?

回憶是需要時間的,記憶是需要時間的,我們不記得哪一個時間,只記得什麽內容,時間給我們只是空泛的,空白的,就像在北極一樣的死寂,感受不到時間的流動,只看到冰川的流動與斷裂,身處在那個世界,怎麼叫我們感受「時間」是存在的?喔!是真正「存在」的!

零下幾十度的低溫,攝氏四十幾度的高溫,沙漠上的時間是孤寂的,蜥蜴在爬動,蠍子在爬動,蟒蛇在扭動,時間是陽光持續見證下的存在,十二個小時的陽光加上十二個小時的黑夜,白天的高溫加上夜晚的低溫,這就是「時間」。

北極長年的陽光曝曬下,依舊寒風刺骨,有陽光經過的地區,沒有陽光經過的地區都顯一樣,這片荒涼大陸,不見北極熊,不見海豹,不見海鳥,不見任何清晰的動物,微生物的存在在冷酷的冰水中存在,時間是靜悄悄的,我們握擁的時間像是薄得可以見到底層的冰水,感受到生物的脈動,卻無法聽得到生物的心跳聲。

顯得悲哀,顯得可笑,人類有強大的能力,以為時間的記憶可以在一刻凍結,沒想到還是讓它掉落,垂在支架上,垂在桌面上,這樣記憶的堅持能夠讓我們了解那一刻是真正存在的?喔!是永恆的,人類的大腦只是在時刻上動了手腳,讓記憶維持在永遠的那一瞬間,但沒想到,我們的回想起來的那一刻真正時刻也只有明白擁有了什麼記憶裂痕。

感覺太強烈,所有的那一刻神經迴路在不斷摩擦接觸之後,觸動了感覺,原來人類擁有感覺是為了觸動人心存在的!原來我們的時間不是明白每一刻,而是明白時間的一刻是在什麽之間而存在的!我們的每一秒不是應該在乎我們看著時刻走過,而時時明白我們現在在做了什麼!喔!我們還是不清楚我們在做什麼。

感覺是一團模糊的空間感,沒辦法用意義解釋,這樣的奧義(這個更複雜),在時間的深刻之中,我們只是在建立感覺之前而有的感覺,就像你挑選你愛的對象時,你就能預測你的對象大致上的模樣,並且「提早」出現。而我們對於食物的感覺,或者對於那歌舞劇的感覺,都是建立在意識上的型態的覺知上。


只有記憶,只有那一刻的紀念與時間之中的停滯,才知道我們怎麼認識時間,至少是重新認識。


為什麽你會喜歡那個歌手?不單只是因為外型亮眼,很吸引你的注意,事實上,人們的崇拜感——建立在眾神的崇拜感之中,我們只相信我們需要有種覺識來提升對自己的歸屬感,也就是說,一個人會明白我們有多麼愛這個偶像時,就是因為他/她或者他們所帶來的一種存在形象,好讓建立我們對他們的追隨感。

所以歌(影)迷為什麼會打抱不平,這也是原因所在。一旦建立有種讓我們存在的存在感之後,我們就有種自信心來提升我們對他們的歸屬認同,他/她給你什麼一種形象力量,我們就相信什麼形象力量權勢感,而一切在說穿之後的「感」就是在感覺之中,提升對「覺」的具體像化。

感與覺可以分開來談,可是現在還是不在我要談的範疇之內,畢竟感只是一種感受,就是 Feeling,這是像霧一般的迷幻,不是容易清楚表示的東西,覺只是一種查醒,一種明白思維,你的覺需要五官(聽、看、嚐、聞、觸)來進行,所以覺因人而有一定的具體像化,也很難明明白白說明那又是什麼。

因此,在我還不想說明這樣難懂的文字之前,我還是先提提我們對於時間上的覺察,或者是對體認的一種認知。而認知是一種認識與知索,也就是資訊的覺察(不是你熟知的「資訊」),這同樣也很複雜,因為就人類的本質來看,藝術的本質無法用具體像化來說法一個表態,那我們在說出一個藝術特質還有什麽意義?

如果簡單的幾個方格可以稱為藝術,如果一張全是藍色深淺的畫作,如果只是一幅眼鏡,一個垃圾桶,我們是否以為消防栓也是藝術?生活本藝術這樣的說法太含糊,交代不清,但長篇大論——那把維基百科搬上來說明給你聽,還是無法充分表達藝術的基本特質,那藝術的初始只是無所必要。

洞穴的壁畫是什麼?我是問,那表示什麼?畫作嗎?還是抄寫?還是模仿描繪?山頂洞人明白這是什麼嗎?當許多畫家想把眼前美景描繪下來時,藝術是自然的仿者,而照片出現時,藝術是自然的具體說故事者,而當歌劇、表演、雕刻成為一種美景天成時,我們把藝術帶入一種最高境界,認為人體最偉大的展現就是昇華自己最美的放大感。因此,人類的藝術認知有限,看了太多作品的鑑賞家時,明白動物畫家與人類畫家的差別在......?

亂畫是否是藝術?還是在這樣的鬼畫符之中,我們看得炯炯有神?人類被催眠了嗎?或者不顯特質的簡單塗鴉也是?然後再問,珠寶是藝術嗎?時尚是藝術嗎?食物是藝術嗎?人類的感覺只停留在美的感上,而非覺上,覺察到的體認只是用華麗來堆疊出來的一種表態,一種風華的現象,當時尚名流走在紅毯上,展現晚禮服時,只是一堆衣服在剪裁之中投射出來的線狀感,也就是說當人體加上家家酒的衣服時,我們也才明白,一匹布放在原始人與現代人幾乎沒有差別。

時尚編輯總認為藝術可以觸動人們,感動人心,人心是被感動了!只不過在金錢包裝出來的現況之中,金箔與銀飾代表了華麗,鑽石與寶石只是一種會發亮的礦石,珍珠只是一種有光度的礦質,我們不明白什麽是真正的永流傳,只是被廠商洗腦說鑽石表示無價,天然之寶。

一堆人搶著要,搶著鑑定,搶著競標,搶著得標(尤其是富豪與業者),無價的天性只是說明人類對於寶石的印象就是停留一顆顆從來沒看過的物質,如果是我故事中的奇光石,異光石,想必多少人可能不認識它們是否「真的」存在,還是忘了它們。我不是說過,只有人類才會把寶石當成寶藏嗎?動物不會,細菌也不會,其他的微生物也不會。

人類對於永恆的東西追求無止盡,但也在時間中,忘記真正表示的會是什麼?只有記憶,只有那一刻的紀念與時間之中的停滯,才知道我們怎麼認識時間,至少是重新認識,只不過,大腦不是永生的,冷凍下的大腦型態,也不會隨著時間而「上層樓」。

對於「永遠」的解釋似乎沒有一個代表性的表示詞,至少我們以為時間在分分刻刻走過時,還在想念前一秒,前剎那,跟不上時間的當下,人類大腦可說是忘卻了真正的一刻,忘情地在一刻之中接觸那一刻,只為了相連相擁——與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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