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環
圖片來源:小 弟 |
走在街上,你與我沒有什麼兩樣,你甚至不會注意到我是誰,我在做什麼——但為什麽偏偏要多關注不一樣的人——例如名人?例如看起來異於常人的人?
名人,就是因為他/她做了不一樣的事情,才備受關注,例如改變了讓這個國家刮目相看的事。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坦白說,畢竟你做了一件好事,做了一件壞事,做了一件不同於他人的事,例如拿了什麽樣的「第一名」,這個世界也不會因為有很多的不一樣的事,就跟著「不一樣」,變得更豐富。
請不要開始誤解我的意思,很多人的不一樣,僅止於那個人的不一樣。你走在台北車站的地下街閒逛時,大概只有老外(這個定義其實很廣泛的)會吸引你的目光,可是反觀美國街頭,當亞洲人、日本人、華人(這三個種族很相像)、拉丁美洲人、黑人、白人、混血人等等,大概沒有什麽不同。畢竟,美國「天生」是移民國家,隨然這天生的含義要看時間而定——但我們的不同,只是多了某些「光環」。
我常常看著明星們的推特、臉書等等社交帳號,我常常不懂他們除了有很多粉絲之外,做了能夠在節目上演出的事,有什麽不同嗎?我們為什麽會崇拜他們?我們為什麽要「追隨」(follow)他們?(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麽要追隨 Tim Cook)
畢竟,他們能夠獲得媒體的「賞識」一定有什麽原因?但我也就常常搞不懂的一點是我們之間的不一樣有特別突出哪一點才顯得與他們有不一樣的過人之處嗎?你崇拜法老、敬畏上帝,崇拜真主,敬奉真神,與我們這種不一樣的凡人特點只有一步之差的距離,而我們這種與名人之間的崇拜距離卻像是他們是偉大的某一種距離。
因為,你現在寫信給你的偶像,他們不會「立即」回信給你,你對上帝說話,卻有個像神的代言人幫你解答內心的聲音。我也絲毫不懂,這種名人光環效應,好像只是在突顯我們有多麽想要不一樣?
有真的不一樣嗎?我是說,平常的午後走在街上,我們真的會認真看清楚偶像在你面前,還是我們非要用「放大鏡」來審視我們內心的細項?我也見過許多網路紅人就這樣——你幾乎不會注視他們的一眼——像平常人一樣做自己的事,我們卻要像是失心瘋一樣,就恨不得他們是你的家人。
這種網路效應由來已久,這裡的網路只是我們人際網路的擴展,而不是網際網路的發達。我們的媒體收訊管道不就是從電視、廣播、戲劇來得知這些演員如何散播名譽,反觀網路上的一段文字、一張圖片就可以爆紅。這種奇妙效應告訴我們,人想要影響之下的名聲,就可以打從你心裡去影響你的想法,進而改變你。
但我們有什麼可看之處可以改變另一個人嗎?如果你是名演員的家人或朋友;大概沒有。你是平常人,你只是希望能夠像一般人一樣去街上購買日常生活用品,也不希望狗仔隊知道你買了什麼。但我們總是熱切希望名人的裝扮,都被我們品頭論足一番,這有什麽意義?我是問,你大概也不會一一數落每一個上街的凡人——他們身上的每套服裝與鞋子,用的是哪一品牌的手機與化妝品。
那我們幹嘛追隨名人腳步?誰代言的,有這麼重要嗎?現在的無止盡追尋某些光環效應,已經讓我們笑得發不出聲了,因為我們已經無限上綱了,現在的網路名人,部落客,還有各種靠著宣傳花招打響名號的人們,我們就是希望在茫茫的針海之中,找到那一根明亮的針。但人們似乎不懂,這些靠著獎項加持的人更不懂,當我們把某些「榮耀」歸屬與某些人所有時,我們的崇拜效應就已經在階層之間往上區分你我之間。
因此,當我們在票選那「該死」的百大風雲人物時(該死兩個字是我加的),我就常常不懂這些人到底做了什麼改變讓世界為之驚嘆,且也改變我的事嗎?(我就沒有感受到),況且,他們難道就是什麼「奇蹟」式的人物,不會亂丟垃圾,浪費食物嗎?(這我不知道)。這樣的某種之間,就是在宣告我們,他們與我們有不同,就卻同時說明我們與他們就有差級不同。
我很不喜歡階級,因為這只是說明你與我只是某種程度上的不同,但我不苟同那些好像可以改變全世界,造福全世界的人,做了一件讓我心服口服且俯首稱臣的了不起的人。上帝有教我們要崇拜低於上帝,但是高於我們凡夫俗子的人嗎?好像沒有,他們是有什麼「特別」之處,但沒有必要當成每個追隨者的花邊新聞之處。但人類穿著花花衣,打扮像糖衣,我們的能力也似乎在比賽之間去證明我們與他們是有第一名與第二名之間的差異。
這還是沒有什麽意義,畢竟,一個第一名,也不會改變讓全國人都八成滿意的國家(我的標準還更高),甚至全世界。我們這種競爭已經角逐在光環之下所散發出來的貴氣,好讓我們知道黑有黑的好,白有白的好,灰有灰的好,這不是應該比賽哪個顏色看起來是最佳的顏色,而是想一想哪個顏色才是當下的主角?
應該這樣說,人們的互相角逐,好像是在證明某些榮耀是具有改變社會的正向風氣,但事實結果卻不是這樣。因為取之正向的結果,也不會讓人努力知道生命的意義(因為根本沒意義),反之,我們這些想要套用某些光環效應的群眾們,就好像自己非要裝扮某種丑角,來證明自己是可以豁出去的!是勇敢的!
上帝有教我們要崇拜低於上帝,但是高於我們凡夫俗子的人嗎?好像沒有。
這也是我們為什麼想要在玻璃高跟鞋之中,急於想要穿上屬於自己的高跟鞋,卻不是想想自己的腳,自己的意義,以及改變這世界的根本意義,而也當然,這不單單只是自己與世界之間的意義接軌,同時也是世界在連結世界彼此之間的意義產生的縫隙。(這段句子不要斷章取義)
我當然也想要走在路上,有陌生人認識我,卻不是潑我一桶紅漆。可是,只要這世界再繼續在光環之間加油添醋幾滴,這世界不是有多愚蠢,就是發瘋到最高境界,可比擬靈魂出竅。這世界,是獻給更瘋癲的人,我們當然也是任何的一員。但這樣的瘋瘋癲癲,人們在地球上胡亂的跳來跳去,就怕這樣的彈簧也會因為反作用力將你重重地往下拉。
我們的 hashtag 有多少,我們就有多少字眼在世界上流傳,可是對於這真正處於世界的兩端的人,尤其是邊緣的人們,我們的擴張力還沒到達那個極點。對於過去的「廢話」,我已經不想再提,可是呢?這世界,每一年的獎項,每一個上層的階級,中產階級,窮困村民,部落民族之間,我們也都是在某個光環的渲染之下,急著想站著光環下面等待上面的人拉我們一把(我們也不懂原因為何),人類的瘋狂向來毫無概念可言,甚至可說是沒意義到了最極白的高點;蠢人類們,在努力分為你我之間的同時,到底藏了除了利益之外的秘密,還有什麼不可告人之處?或許上帝也不想聽,你我想窺看,而我們在玩著躲貓貓之餘,我們還在想著什麽可以模仿的方法,好讓我們當個「複製人」?
明星與我們,當然就只是在能力之間有差別,而這樣的能力也似乎被放大化了!他們沒有這麼「能幹」(每一個人都努力過自己的生活,充實自己),我們這種跟隨來,跟隨去的意念型態,只是在說明著我們在風向球之間,我們想要跟著正向的走勢,好讓我們找到一點希望。(是的!又是希望)
希望與快樂,好像是市場的特效藥,應該說是不滅藥,永遠都有人在倡導它們,可是呢?希望的平台呢?依然像風中殘燭一樣,火苗是亮了,但底座呢?蠟油呢?難道你指望像鬼火一樣,給你光明路嗎?我只能說這世界依舊像個過去的世界——只是比較好一點。(沒有好上多少,用量化比例就是進步零點一罷了)
還有,不要再說我悲觀了!我只是認為現在世界已經顛沛流離;樂觀,不是唯一能夠走的道路,悲觀也不是,有意義的指向才是。(但現在為止,我還是沒看到,我也不期望能夠看到,否則只能依賴我寫的〈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