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另一半
圖片來源:David Zellaby |
承認吧!承認你愛吃吧!當我們看到琳琅滿目的食物餐點在我們眼前時,除了拍照「紀念」之外,你還有什麽舉動?想著怎麼吃?想著這可愛的、這精緻的,這費人功夫的餐點,真是叫人垂心肝,捨不咬下一口,你看鮮嫩欲滴的草莓糖霜,附著上動人的鮮奶油上,配上草莓切片,還有與牛奶結合的粉紅色果肉醬,每一口泡芙,每一口蛋糕,每一口派,這樣的甜點怎麼捨得讓人說不?
愛吃的人絕對不會選擇這麼做,甚至他/她會想出好點子來保存它,可能會放在冰箱冷藏,趁著還沒達到室溫溫度一致時,切下一塊蛋糕,咬下一口,或者可能放在冷凍庫,這樣吃起來的滋味簡直就是草莓冰淇淋,你可以試著把蛋塔、或者軟綿綿的內餡之類的甜點放進冷凍庫,然後你預估大約兩到三小時的結凍時間,但還未結冰前,拿下來品嚐,這簡直是人間極品!
會吃的人,或者懂得會吃的人,那舌頭簡直很挑惕,要通過他們的味蕾,除了要色香味俱全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不能忽略了食物的基本味道:該辣的食物就要辣得過火,但又不能掩蓋辣椒的真滋味,而要麻的食物,如大紅袍花椒,要麻中帶辣,辣中更有層次,不能馬上攻心,會讓身體無法承受辣的味覺。甜的食物,不能只有甜,那舌頭是可以嚐到甜以外的味道的,而所謂的味覺圖,有人說那根本是錯的!而我卻一再說那不是錯,而是錯的一半!
當然無關對錯這麼簡單認知,就以甜的食物來說,沒有人認為草莓是苦的,除非你去摘一片草莓葉放進口中,每天嚼,也不會吃出甜來,就算會,也多半與你的唾液與草莓葉的汁液在結合,融入你的味覺中。
人多半是草食動物,很少是純肉食動物,因為大口吃肉,那根本在吃肌肉蛋白分子的氨基酸,所獲得的營養,也多半是「能量」性質的,嚐不出真正的味道來。沒錯,青蛙肉與雞肉很像,豬肉與牛肉很像,與羊肉很像,因為把所有的肉蛋白結合之後,你根本吃不出豬肉、牛肉與雞肉的個別口感,而連素食本身來看,所謂的素肉也不是真正的豆類與蒟蒻之類的製品,人要吃出真正的差異,這不是你掛上「美食專家」就可以辦到的。
現在的美食專家為何這麼挑嘴?原因在於我們真的很「享受吃」的過程,你上班要喝杯咖啡,中餐需要餐點補充能量或熱量,下午茶又不免肚子哇哇叫,點心、餅乾與零食,你可能有空趁著去洗手間的時候,就去買一包來解解饞,沒有人怪你,更不會有人埋怨你,他們只會指責你,為何他們沒有份?
吃著吃著,人的味覺就產生了變化,大腦的反應是在吃,但是是你本身在吃的緣故,請記住大腦本身不認識食物,是你才認識,你了解你的存在,你活著為了吃,為了生存,為了不要被老闆退件、被老闆責罵,甚至要抱著自己的「盒子」離開辦公室,你都會想辦法存活,因為你的目的就是為了戰鬥而努力寫文案,提高精神,你可能甚至喝了一堆能量飲料,就是為了讓自己走火入魔。
人類唯一意識到自己的代價,原來是發現我們有在吃這個動作,這是大腦與嘴巴,還有意識的共同體,你在吃就意味著你能了解「吃」這件事,否則我們上街,怎麼老是見到與吃相關的產業?便利商店有賣吃的,你轉角的雜貨店也有幾毛錢的小點心,即使你是流浪漢,你都要克服要找廚餘吃的心態,補充飢餓感,哪管那有老鼠居住,哪管那裡噁心至極,你都會有一套生存法則,那就是「怎麼吃」。
所以這很重要,怎麼吃,不單單只是為什麽吃,而是怎麼吃的過程中,我們真正學習怎麼吃的心理,來建構我們吃的健全,沒有人一出生就會做麵包的,猿人也不是會把玉米磨成粉,做成玉米餅來享用,很多食物——其本身就是該食材的樣子,猿人知道怎麼做漢堡嗎?或者他們會知道肉排還要沾取醬汁吃?
即使他們知道蜂蜜沾取肉排很甜蜜,他們大概也不會天天吃,因為那真的很「膩」,蜂蜜的甜度,不是每一個人可以接受的,且還會認為那「甜度適中」。熊適合吃的甜度,不適合每一個人種,更不可能適合每一個物種。因此,我們大概都有一個基本的味覺守則在遵守,那就是剛好的酸甜苦辣。
食物的明星光環,就像八卦一樣,不會膩。
沒有人會直接把胡椒果實直接當草莓咬一口之後吃下肚。或者每天吃鳳梨、柑橘之類的水果,還不會反感。我們都有基本的食物指針來當我們的中繼站,因此多半我們知道食物什麽樣的味道會剛好(這裡的重點不是份量,而是「味道」),這種味道指引我們在甜的味覺中,如果太甜,那麼就會有一種死甜,好像在吃著巧克力之後的甜味,只有想喝水的衝動,化解味蕾上的乾澀。而太鹹,就有一種死鹹,這種鹹味好像嘴巴只吃著鹽巴的味道,喪失了真正食物給我們的美好。
大腦很清楚,這種煞車在哪裡,因為我們的大腦上的味蕾分子與舌頭上的味蕾分子,緊密結合,神經傳導物質所分泌的每一處味覺感,就像跳動的多層節奏,容易起波瀾,浮現在我們的腦海中,不會散去。為什麽?因為吃就單單這個動作本身,我們的感官要全部用上,視覺的美味,聽覺的脆響,嗅覺的提升,再加上的味覺的攪動,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是感覺的昇華,沒有感覺在大腦翻滾,你怎麼會享受到食物給你真正的感受是前所未有的?
所以「怎麼」吃很重要,不單單只是吃本身這麼簡單。所以人很樂意單個美食專家,這也是我們樂此不疲的原因,因為就單單喝一杯咖啡而言,我們還要「用心感受」咖啡的香氣,但也可惜的是,一杯真正的好的咖啡是不應該有過多的添加的,或者是說,黑咖啡的濃厚苦味,是應該讓我們這種被咖啡因灌滿全身的人了解,喝的咖啡是在品嚐咖啡的每一分味道,而不是停留在下肚之後的味道。
會喝水的人,可能喝下一杯冰山融化的水與山泉水,除了感受溫度之外,大概感受不到水之間的差別。你喝了一杯濾水器過濾的水,以及喝下了一杯由飲水機煮沸過的水,大概也感受不到哪裡去(我是說,大腦對於這種的水的見解是平均的)。因此,不管你喝下了什麽,大腦要感受的味道遠遠不如吃下去的感受,這也是我們喜愛吃甚於喝的原因。
當然,喝水是會喝到撐的,喝無過濾的果汁,甚至喝石油(我假設石油可以喝),除了濃稠程度不一之外,大腦幾乎感受不到有多大的差異,因為你把這種很濃稠的汁液放進你的嘴巴中,然後等待三十秒到一分鐘,你只會感覺它已經與你的唾液已經融合,就跟我提到吃的草莓葉一樣的例子,因此我才會說,食物的純正滋味,我們只是一種與口水結合的味道,並非真正該有的味道。
或許印度人嗜辣,美國人嗜甜,或是哪一國家的人民喜愛那種與我們與眾不同的味道,但並不代表我們生來的味道適合在那個指針刻度上,或者是說我們的味覺可以非常發達,可以挑戰極限,往更辣、更甜、更鹹或是更酸的食物邁進。即便我們嚐遍山珍海味,即便我們很願意壯膽,即便我們總認為酸梅、人肉之類的食物,我們還願意放進自己的嘴,但我們也應該深刻了解吃與食物的結合,不是我們的心理認知這麼結合的過程,還有我們對於自己思索的一大反思。
現代的人多半是為了吃,街友沒有挑惕食物的權利,所以我們還是認為吃本身沒有什麽「教養」可言,如果你只是認為吃只是為了三餐基本供需這麼簡單的概念。打翻的牛奶、,滿缸的可樂以及各種可以浸泡在裡面的汁液,我們一點都不「浪費」,發揮了大愛的精神,勇於追求實驗精神,就只為了為了讓牛奶滋潤肌膚,可樂產生噴泉,巧克力來潤膚,有沒有功效,我不知道,但我一直知道的是當食物浸透我們身體時,我們都以為食物是真神,是萬能,是不能沒有「祂」,像神一樣備受崇拜與尊敬,但也從這些堆積成高山的食物讓我們得知,我們還是只能放棄一部份的食物,因為我們的高山必須放在最新鮮的上層,才能被看見,你放在下層,甚至裡面,誰會知道裡面有顆鑽石或珍珠呢?
唉!我們是嫁給了食物,不是一個真正我們有共同生命的人,即便你的另一半也愛食物,但多半他/她與食物的合照沒有你們兩個單獨且不含食物的合照多。食物的明星光環,就像八卦一樣,不會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