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愛情

圖片來源:Christoffer Lybekk

「我未來會有女朋友嗎?」這是我身邊的朋友、同事、家人以及我那不熟悉的陌生朋友都會問我的一個問題。我先不說答案,或是說怎麼回答這問題,對誰回答是否是個同樣的答案等等類似的解答模式。我只想說,這世界如此這麼「混雜」與「廣大」,這不是怎麼找異性朋友的問題,或是婚姻的問題,這是愛情的本質的人性問題。


最近的一項研究證實男性與女性的差異並不如專家所言的來自兩個不同星球的「大問題」,相反地說差異其實不如我們想像中來得如此大,是我們「想太多」,以為男性是剛強,女性是陰柔這樣類似的特質。而我早就認為男女性本來就只有差異不大的差異罷了!很簡單的理由,男性有女性的賀爾蒙,女性有男性的賀爾蒙,多少罷了,這種「濃度」會影響我們的個性,睪固酮多,那麼就會有控制慾,就會有體毛「旺盛」的情形,雌激素多,會讓人更具有同理特質,散發出情感的一面。你的大腦不會因為你特別是女性,就給你雌激素很多很多;也不會因為你是男性,你的男性特質就特別有魅力,這根本是兩回事。

賀爾蒙影響我們的日常生活,感染我們的情緒,你的大腦所分泌出的各種化學物質都會影響你看這世界,改變你的行為,催產素就是其中之一,它很容易介入行為治療的過程,例如:自閉症。只要其中一種賀爾蒙分泌「旺盛」就可能染上疾病上身的風險,例如癌症。這種物質才是我們作為人類的基本生活的「特色」,沒有這類的物質,我們可能沒有那麼像「男性」或「女性」。

現在,回到愛情身上。男性與女性的結合,叫做「做愛」(別懷疑),不是你們所提到的愛情。亞當與夏娃一開始就是處於自由戀愛的世代中嗎?上帝有提到一開始就是多人生活的年代,還是只有兩人世代?如果我們見到當初的夏娃,你會認為那是種美麗嗎?你有可能遇到其他的女性,並且生下許多子女嗎?上帝沒有教我們怎麼戀愛,如何挑選對的對象。祂一直只有教我們怎麼對待他人,在社會做個有「風範」的人,愛情的章面,祂沒有心思管理太多,世界大戰開打,都快焦頭爛額,愛情這種情愛之事,還是交給兩人去處理吧!兩小無猜的悄悄話,上帝不喜歡打探他人的隱私。

就算是上帝的「研究者」,對於愛情,也是愛得哭哭啼啼,莎士比亞筆下的愛情好像沒有樂觀的結局,不是被追殺,就是被拆散;培根教我們愛情的本質,是一種回報給予的本性,無論哪一方。現在的愛情不像是我們在那時候的聯繫,我們需要是一種擁抱的安全感——這一直不變。變的是這種連繫感已經更甚以往,需要強烈的連結才行。

隨便一個示好都可能當成在搭訕,隨便一個出來吃個飯,都被當成約會。愛情,本來應該是我們兩個互相投其所好,瞭解對方的特質與秘密,怎麼在一起這麼多年,還是有不瞭解的黑暗特質?

結婚——真的好嗎?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就真的快樂嗎?離婚如此「容易」,結婚卻是開心圓夢的一場,但不是走向 Happy Ending 的幸福結局。就算你們肯願意扮老,就算你們真在牧師面前見證,那真的不是一個最佳的「結婚證書」——只是表面上的結婚證書。愛情,走到了婚姻,還有兩人更多的未知等著面對。

這兩個家庭的結合,就等於兩家人終身要在一起,也等於這兩個家族在始終在一起,又等於親戚的延伸就會碰在一起。當你失業時,你最不喜歡的親戚願意對你伸出援手時,你願意接受嗎?只是因為他對你的第一印象一直都很差。當你是單親父母時,你那小孩不喜歡你的新的另一半該怎麼辦?不是每個小孩願意接納繼父母,當然也不是每個小孩喜歡養父母,當然也不是每個小孩願意接受另一半的小孩。

這是家庭的頭痛問題,也許我想的「範圍」太廣納些,但這是愛情呀!「愛情」呀!多麽偉大的發明,女性有權利追求另一半,不管她的另一半來自什麽行業,她都會心甘情願接受,這就是愛情的不可抹滅的一面,愛情教人生離死別的原因在於,我們愛得死去活來,就是希望對方能夠讓我們看見我們的付出,就算我們不求回報也一樣。愛情的刻苦銘心在於,那種轟轟烈烈的愛情,纏綿悱撤的糾結,全部寫在莎翁以及悲壯的愛情故事集中。


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就真的快樂嗎?離婚如此「容易」,結婚卻是開心圓夢的一場,但不是走向 Happy Ending 的幸福結局。


我們都只講求一個重點:愛情就是在一起了,就要永遠在一起,就算一開始不被人祝福,但能怎麼辦呢?要求分手,或許殘忍些,老師與學生本來就不可能在一起,但我們會幻想,警察本來就不能愛上囚犯,但我們可能真的見過。我們除了要求門當戶對之後,難道這樣的愛情小說是假的?當然是假的——但富豪也可能愛上女僕,王子可能愛上灰姑娘,這些寫出來的童話故事難道只是教導我們做個幻想就好,不要不切實際,這不是矛盾嗎?愛情要面對的不是每天對你朝思暮想就好,還要有工作要做,不是一見到你就廢寢忘食,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是什麼,所以愛情的一個約束之一,就是你會失去你的一部份。

我想,你也知道。所以愛情總是現在要求一個重點就是我還是我自己,愛不愛,無所謂。我要保留我的完整,愛情要與我接近,看你是否願意心甘情願,就算我是個負責任的好男人(我確實是),但交往是另一回事。兩人契合不代表永遠在一起,因為這不是兩人世界——如前面所言,是兩個「家族」的合併,這個併購案要談成,不是白紙黑字的條文就好,婚前協議書可以撕毀,憲法保障你們的婚姻自由,但不代表你的婚姻就具有道德的爭議性。

所以,單身的人口與找個異性的人口,兩兩不會碰到一起。單身人口依然在成長,而想個後生伴侶的人口卻遲遲在路上跌跌撞撞,有些人隨性,有些人則是能湊合就湊合。愛情要圓滿,當然要以實際為前提,但不能太實際。

情人節不一定要有特別的慶祝方式,對方的生日不一定要給對方驚喜,如果兩個人還有長遠的路要走。一個知道愛情與麵包同等重要的戀愛人,她/他會知道這個界線怎麼拿捏,如果你不知道,那麼就以為要用禮物取代我愛你,但真的重要的不在「我愛你」,而是你怎麼為對方的心坎裡適當加溫,適當降溫。

如果對方已經在你的心理,相信這股信任已經建立,但我們為何依然會耿耿於懷?因為視覺的印象很強烈,就算你多次看見對方與好友共進午餐,你也認識他/她,難道橫刀奪愛的情節不是現在才發生?

一夫一妻制教我們全心愛一個人的特質,無論他/她已經被火紋身,因為你愛的是內在。愛情一直不說的是,內在是否不會變質,或是隨著時間的變動,傷口就一直不會癒合?如果對方是植物人?什麼時候該放手?什麼時候該堅持,上帝一直不肯開口,不肯給個明確的時間表,因為祂無法讓所有破碎的家庭能夠重圓,那導致一切將變調——祂沒有時間倒轉的能力。

愛情隨著時間而變化,研究報導也這麼證實,但那又如何?你也知道,我也知道。找不到對象的人也知道,但始終不會交叉在一起,那種型男愛上美女的假象通通不存在,那種真正能夠要快速約會中找到對的對象的人也不存在,因為效果有限。應該慢慢來的愛情,在五分鐘的時間,只是浪費同樣的說話力氣而已。愛情不是要去找一找,如果找到那「世外桃源」的青鳥,也不見得是終身對象,而找到那吃力不討好的對象,也不見到就是曠男怨女——意外的愛情,意外不意外的發展;而結合的愛情,是一種共享齊全的美好,達到巔峰極致。


所以,你應該知道我的答案是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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