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與言
圖片來源:Sinead Fenton |
我沒有什麼專長,我的英文能力並不強,所有你在網路上所看見我寫的英文句子都是依賴翻譯以及我所學到的知識翻譯而來。我並不相信翻譯的文法的能力是否正確,但我也不知道怎麼樣才算正確,因此,只好找找相關的例子來解釋我自己的語法是否正確。另外,英文能力的好壞不是看雅思或托福來決定是否英文能力有很高的水準,畢竟你若是要長期居住國外,你直接到當地學習語言的速度,會比你一步步學習來得更好;若是短期,你只要會比手畫腳,加上繪畫的能力,我相信大多數人們會試著瞭解你要表達的意思,因此我認為,了解該句話的意思比文法與念法更來得重要。
這樣的觀念,我認為就算是當地的美國人也可能誤解該句話的意思,何況是他國人?何況是移民當地卻要熟悉一陣子的移民人?美國的單字很奇怪,為什麼好好一個單字要分成許多的字詞來拼成?閃電可以稱為 bolt 或著 lightning ,幹嘛不直接稱為一個字就解決?右(right)這個單字,可以說成 left 的相反詞,但 left 又可以解釋成離開,為何不一個字就解決?而 light 可以解釋成光或者輕,相反詞卻是成了 dark 與 heavy ,英文老師告訴我的解釋是因為美國有太多的外來移民,因此才會衍生這些單字,但我不滿意這個答案——雖然像是 PM 與 AM 也是外來字,我們也習慣使用,但衍生出這麼多的單字,卻會造成錯誤的語意誤會,況且還有自己造的單字,那麼英文可說是比中文更加困難。
雖然最難學習的語言是中文,也就是你現在看到的文字,但學習英文給我的感想可說是複雜許多,幹嘛要有一個完成式?幹嘛要有一個過去式?幹嘛加上一個未來式?幹嘛還要把單字——本來的一個單字寫成三個字詞?(write 與 wrote 與 written),是美國人太無聊了嗎?還是英國人要求正統?寫就是寫,不需要這麼要複雜——而我也只會寫,我的專長就是寫下這世界最貼切的事,最合乎我們現在所做的事,但一種語言可以衍生出這樣的複雜解釋——對我這種思想很複雜的人來說,不混沌也難。
我不在乎進階的文法,只要你了解那個意思就好,這是我一貫學英文的態度。太注重文法,總是先想個「前提」,你才會說,那麼你反而不了解那個意思——基本的文法有水準到位就好,中文也是。如果要講個中文前提要吱吱嗚嗚,那麼你永遠不知道那句話到底有什麼樣意思——這樣就算用本國人溝通,意思也會出現問題與誤解。語言溝通最大的問題就是誤解——不管是他國說本國,還是本國說他國,他國說他國的當地用語,本國說本國的習慣用語,只要意思不完全瞭解,全都枉然。
世界上有六千多種語言,語言好比物種,我們的保育的能力也快輸給真正存活的物種,每天都有物種消失,當然每天都有一種語言絕跡,你永遠找不到會說少數民族留給他們的禮物——語言,而這種語言還有單字、念法、文法。學習一種語言是優勢,可是當我們學習語言時,對語言的意思往往認識少之又少,中文的「總是」,與經常,與每次,與一定是三件不同的意思,美國的單字是 always 與 often 與 everytime ,但我們卻可以把意思混為一談,因為當中文找不到這個字詞的意思時,美國的解釋總是讓我莞爾一笑。(雖然字面上意思根本不是這樣)
你要舉我舉例?如果你曾經使用翻譯軟體,如果你又懂兩國的單字的意思,你大概自己可以推敲出兩句話的意思根本不是這樣解釋。但事實上,因為找不到解釋只好將就點——我不滿意這答案。你看著各列出的文字,各國的語言:日文、韓文、泰文與阿拉伯文,可能意思根本不是這樣,我們就只好湊合在一起使用,因為找不出最接近的單字,就只好這樣使用下去,造成的誤會可能比想像中還要大,鬧出不少笑話。因此,曾經有人提議為何不乾脆一國語言通吃?這問題你應該問問古文明的發明人為何要有這麼多的文明?難道不是一種文明就好?事實上,環境造成遷就人類文化的不同,因而有許多種類的文明發展,有發展出適合他們自己的語言特性,而造成語言複雜的原因。
二十六個字母,中文則是有三十七個字母,日文有一百四十八個字母,泰文則是四十二的拼音子音;二十六個字母組合成九十九萬多個單字,中文則是有單音素,雙音素,多音素,非音素。中文的組成是母音加子音與讀音,而「中文」則是ㄓㄨㄥㄨㄣˊ,所以有一個聲母加上介母與韻母以及介母加上韻母加上二聲讀音組成而成則是有五個字母,不含讀音。English 是七個字母合成,音標則是:[ˈɪŋglɪʃ],四個音節,不含讀音。語言文字的不同在於我們對於初始所創造的文字來自於字詞上的意思以及最當初的意思是什麼而有所區隔,而造成符號上的使用則大相逕庭。
撇開大眾對於語言的認知,我們對通俗的語言則是包括了符號以及手勢、聲音的運用,我們知道手勢所代表的意思,可是以一般認知文化來談,當然在每一個國家所感受到的意思不同,你不可能在優勝的手勢放在他國一樣通用,其他手勢也是,動物的語言則是以聲音還有手製一起合用構成意思的象徵,可能高聲尖叫表示興奮,也可能表示驚慌,而氣味表示吸引或排斥,行為則是用尾巴或者身上的動作代替,色彩則是告訴對方該緊戒或者佔用,任何語言佔多數的結果就是告訴我們語言不單單只是文字而已,只要能夠連結對方,就算你真的會說蛇語,就代表著語言是一種傳播訊息的能力。
語言的含義不會因為慣用語而延伸更多的多元性,喪失最初的意思,讓字面含糊。
當然人類的語言除了我們熟知的以外,除了我們多數研究的動物以外,更為少數的民族與動物,更少人鮮知的微生物,我們其實無法了解任何物種之間如何傳播大量訊息?我們沒有辦法知道病毒是怎麼知道要散播才算是「成功」,難道基因交換算是一種方式嗎?還是有其他的方法?他們本身又是怎麼知道的?如果病毒真的有意識。
當然病毒本身不會說「『你要進攻哪個身體部位?』,『我要進攻肺部』,『你應該也是』」這類的答案,但是病毒本身經由細菌的攻防戰進入物種身體,再迎接細胞的挑戰,而讓自己的「身體」強壯了起來,改變 RNA 與 DNA 本身,細菌的身體雖然大於病毒,但病毒聰明地讓細菌不認識自己,還會假裝是他們的一員,反抗身體細胞的成員,讓身體內部到處斷壁殘垣,修復連連,細菌可以被改變內部,讓基因成為自屬的語言模式,我們若是不好好了解語言的「結構」,那麼多類的細菌也可能自我殘殺。
語言一直在進步,現在的語言講求簡單有效率,因此古文的語言早已消逝,只留下我們多數熟悉的「官方語言」,你所認知的文言文,你所認知的印歐語系,以及你未曾瞭解的非官方語言,我們不是要通力了解不同,而是希望語言本身的認知程度可以達到意義通順,了解最原始的含義。我總希望複雜的生活下,語言的含義不會因為慣用語而延伸更多的多元性,喪失最初的意思,讓字面含糊。學習語文應該是快樂的,應該是可以運用在生活層面的,但現在的英文或者其他的語言卻常常出現了字面語言的奇怪單字組合或者語言只流傳在該國家的用詞,造成意義失當。如果真正會說少數的語言的人,像我一樣會說文言文的人看著現在奇怪文字,那麼語言的進步就像克林貢語的失真。
語非語,言非言,各有其含乎?若同也,意何非同,其是也?那非此和,不其語字,失喪也。共其渺乎,不若視之,言非字和,怪哉,初之,喪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