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網路

圖片來源:NetMapper

網路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幾乎二十四小時,七天都要掛在線上,永不斷線,就連微軟的專家也說明,我們不需要離線。然而,也有多人諷刺著說,我們這樣不間斷地掛在線上值得嗎?網路逞成癮的問題不是這幾年才出現,最新的研究顯示,多達百分之十的人口有網路成癮的問題,只是我們還不願意承認,即使承認了,還是一樣要拿著 iPhone 或 Android 手機走在街上,把該手機當成信用卡、個人重要資料以及文件的所在地方,也有人寫歌曲諷刺這種低頭文化,甚至拍成微電影暗指我們現在人的關係,往往都失去了鎂光燈的焦點。


網路諷刺地說明我們現在人的行為模式已經脫離不了關係,人的大腦被網路牽著跑,走在哪裡,網路帶到哪裡,管你是非洲或南極,是雨林或沼澤,網路一定或者即將要出現在生活上—因為我們要隨時與人分享我們的心情、生活大小事。然而,我們現在學會的不是如何操作網路,而是網路的出現,把人的慣性行為模式改變成了一個科技人,是我們真的熱切希望辦到的嗎?我們的生活脫離不了「方便」這個單字,因此,我們要學會的不是讓人改變的很方便,而是非常方便,人最好工作有效率,希望達到「快狠準」的工作目標,因此,我們的慾望投入在開發「方便」的路途上,也就跟著造成我們生活要得到滿意的掌聲。

想想人類這樣一路走來吧!農業到工業再到網路的雲端世代,現在進入的不是全球化的時代,而是多聯網的世代。在多聯網的模式中,我們大腦處處瀰漫著只求進步,不求原始的機制,也就跟著造成我們的每個大腦迴路中,每個網路的節點處處分散,又處處銜接。這樣看起來的大腦就像是一個世界中有明顯的連接迴路,另個迴路較短或沒多少人理會,也就是這張大腦地圖猶如臉書地圖的真實版。那我們的人生學會的就是偏向機制,哪裡有密集就靠攏,哪裡現今有趨勢,就搭順風車,網路的連接過程瞬間有了排擠機制,而我們還站在身外封鎖線而不自知已踏入禁地內。

因此,要改變自己的觀念前,就該先想想我們現今的偏見現象,然而,關於偏見,在〈偏見〉該章已清楚說明我們關於對錯從來就無法一時改觀,我們只要認為有對錯,那麼事情就產生的偏倚就會建立起搖擺模式,來讓對立更加嚴重化,因此,我們要放下的不是偏見,而是第一手對於該想法的信念。那麼請問:什麼是信念?

信念,就是對該事情的信任程度,多半的我們表示相信,至少大部分相信。然而,也有少數人不信,保持懷疑的態度。因此,要說服這些人相信懷疑的存在,那麼至少得提出有力的證據才行,但也很抱歉,現今多少個證據,沒有一個可以讓他們百分百相信,那麼請問,信念還有什麼意義可言呢?當然也沒有,因為信念全都被我們的懷疑吃下肚了,吐出來的不是殘餘的碎屑,就是半點不剩。因此,世界存在的不是全部相信,就是半點不信,不然就是半信半疑。

所以人的觀點就存在著好奇掛帥的線上,也處於隨時擔心被人駭入的危機邊緣,但我們多半都抱持著不可能被駭入的危險線上在鋼索玩著走這條線的遊戲玩家。因此我們學會的是在網路以一種身分存在於世界上的認證機制,當我們談到網路上的實名認證時,多半的我們有三種想法,一是真實曝光,二是有條件的曝光,三是建構虛擬的身分以求自保,但我們的選擇是第二項,其次是第三項,因此,網路上的認證結構是考驗我們對於自身安全的信任程度,這裡有個問題,就是我們多半已掛在網路上,是否真的都以代名詞的身分在線上呢?還是就算是真實生活,還是有個名不符實的背後在那裡等著我們拆穿真相呢?

我相信每個人自己都有答案,遺憾的是,人把自己放在線上,把是非放在一個虛擬的網路上,往往也在網路上找尋某些趨勢來修正自己的某些觀點,就例如網路上的正向思考的方言是否值得我們該學習?還是我們就該保持著懷疑的態度呢?不管是哪位大師所言—愛因斯坦、證嚴法師、德蕾莎修女等等,我們總相信任何在網路上的方言言論總能傳達我們的思想與認同,也因此,方言錄成了引導我們思想上的重要導向,我倒請問你,不管是網路上或者實體上的引述,給你的那些方針是否是修正我們的人生方向且不會改變的唯一參考,還是我們就此相信我們所建立起的思想—也就是意識型態,普遍傳達我們對於連結是看強弱來控制市場機制就此走向此方向?

我們總認為網路上的發達是因為可以求得方便—且是非常方便的前提下進行,也不過是我們在前面求得追趕我們所要的自己而已。

如果真的非要看連結強弱來控制人生的網路機制,那麼我們對於自身的身分往往應該只求真實曝光,好讓他們可以引導我們的某些困惑,而不是臉書的開放總叫人抱怨連連隱私的問題以及色情入侵臉書、醜聞入侵臉書,置入式行銷入侵臉書,什麼都需要幫助、喊讚也來湊熱鬧,我們到底需要怎麼樣的社群網路呢?也難怪,現在刪除臉書的人說真的也不少,佔據了百分之十一,但是我們不是不敢斷了線,因為怕他們忘記我,所以先暫停,了解情況再恢復,但奇怪的是,現在的美國人對於臉書的掌握還是喜歡多過於恨,因為臉書上的朋友很重要,刪除的只是少數,那麼我們整天掛在線上的結果,除了可以隨時連結外,我們還是想希望圖個方便,一切希望手到擒來吧? IDC 調查的結果告訴我們,十八到二十四的歲的美國年輕人一起床就想到手機上的朋友,到了健身房,也有四成八的民眾看臉書,購物也要看,一天達到十四次,我們並不驚訝,因為網路等於我們另個分身,我們的網路等於我們另個大腦活躍身分,我們不過就是科技時代建立起的類機械人,不是嗎?

在網路上暢所欲言的結果,就是有節制的發言,因為多半人是半開放式的,不會把話鎖死,然而,在實體上,人的內心也同樣鎖死,也不會公開透明的坦承所有秘密,因為我們總認為那非但不像我們自己,還是我們不敢承認的自己,因為那屬未知的領域,因此,網路上的自由,看似很自由,其實也是個雲圖上的空地而已。我們總認為網路上的發達是因為可以求得方便—且是非常方便的前提下進行,也不過是我們在前面求得追趕我們所要的自己而已。我們要的是什麼呢?恐怕你加入任何一個粉絲頁也不會明白告訴你,女王不會,曲家瑞也不會,王文華、蔡康永、吳若權等等也都不會,他們是平民老百姓,我們也是;他們會在檯面上發表自己的言論,而檯面下那私領域的一面,我們無從得知,我們總相信他們是對的,是合乎某些倫理的,往往也讓我們知道,爭取某些支持或者對錯是否讓我們失去某些方向,讓我們不知所措現在我們所期待的或者所要的確實如此?相左相同的意見總分歧,我們真正所要的,說不定所換來的就是那「該死」的東西.......(別問我,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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