渲染的新聞

圖片來源:林勝發

最近台灣的新聞很熱鬧:先是八里雙屍命案,後又來一個醃頭案,兩個案件嘖嘖離奇,誰都不願意打開心防,說出案情,儘快破案,每天疲勞轟炸的下場就是每天一爆料,每天都有撲朔迷離的劇情可以欣賞,我們這些台灣人面對這樣的刑事案件,可說是前所未有,每個人似乎開始抱怨台灣的新聞媒體價值怎麼失了焦點呢?然而,面對這樣頭一遭的兇殺案件不是第一次,過去轟動一時的分屍命案時常時有所聞,像是陳金火殺害女保險員命案以及花蓮五子命案等等,都讓我們心頭發毛,心裡不斷所思,台灣的社會怎麼動不動就血氣方剛,被說了一兩句還是被排擠、被欺負等之類情緒傷害,就在對方家庭補上重重的一刀。


這類事情還沒有結束, BBS 的鄉民也喜歡討論社會上的新聞以及有沒有現在某類的八卦可說,鄉民喜歡在網路上嘴砲不是頭一次,也被名嘴嘲諷了一番,每一個人都有意見可說,每個人開始發表心得,每個人喜歡主持正義的感覺,每個人也怕被別的鄉民、網民所圍攻,希望你踹共,然而,太多的五花八門的事件一浮出,就讓我們看到台灣人似乎熱情過了頭。這告訴我們一件事,台灣人希望讓別的國家人民,甚至是自己國家的人民被他人給青睞,也希望獲得最多的「讚」,因此,臉書上的最先浮現的就是要喊「讚」,才能看見別人寫的文章,再來就是在粉絲頁喊讚,才能參加贈獎活動,甚至臉書上的應用程式,這又告訴我們,讚是唯一的工具指標,只要讚最多的民眾就能在現在的社會中得到最多的加冕。

台灣人的價值觀建立在正面風格的影響下,時常在激勵自己,鼓勵自己,不要變成社會新聞的主角,而就然而,台灣新聞媒體的渲染下,我們跟著時常看到社會新聞、生活新聞、地方新聞不斷二十四小時、七天一直連播,同一則新聞還可以持續追蹤,不厭其煩的告訴你後續消息:他殺了人了,為什麼殺人,怎麼殺人,他的同居人(父母、朋友、兄弟姊妹)的關係以及衍生新聞,他還有哪個同夥,哪個車手提款,怎麼偽造假證件等等,新聞一直播送,我們一直被洗腦式的轟炸,然後台灣人就生活在社會、車禍、意外、搶奪、偷竊、漲價、好康、政治鬥爭的風暴下。我們當然可以不看新聞,只專注在你的工作上,可是問題猶如我過去所提到的,不看新聞並不能阻止兇殺案不會發生,更不能保證漲價歪風等等類似新聞不會上演。

台灣的新聞價值反應在〈新聞自由〉所提到的那篇文章上。記者喜歡不耐煩得問問題,麥克風不屑得交給訪問者手上,頭轉到另一邊,麥克風全部朝向訪問者下方,記者有些一而再而三問重複、類似的老問題,所有的記者只是做完例行公事,就下班收工,派駐在外的記者,也是隨著當地把事件交差了事,根本不去在乎新聞給人們的觀念是如何,對世界的影響又在何處,影響又有多大,而很多記者就只報導他只在乎的事,而非民眾在乎的事,雖然記者與民眾或許一同在乎同樣事件,但不是都能保證這類事件的影響範圍不會像滾雪球越演越大,衍生其他案件。

新聞媒體的慫恿下,以及是非善惡觀念很明確的界線下,我們都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殺人是不對,不管他的理由是什麼;搶奪是不對,不管他的生活是有多窮;偷竊是不對,不管他拿什麼理由辯駁,多類的相關觀念影響下,我們都開始自稱要創造美好的人生,要為成功的人生而向前邁進,加上正面思考的風氣,以及樂觀心態的幫助下,我們的人生就是為了快樂、幸福、成功而存在,失敗是自己的緣故,新聞是負面的邪惡事業,心態才是良知的事業,我們要對得起自己,以及新聞洗腦後告訴我們的理念,我們開始瞭解對錯在新聞以及生活那麼重要,沒有對錯,就沒有新聞,沒有生活的意義價值,更沒有值得追求快樂成功的理由,更沒有值得活下去的說法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

因此,媒體的界限很明確,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你不會成功是你自己的問題,媒體也教導你幾個小秘訣幫你矯正價值觀,像是小孩犯錯時,不可以過於責罵;高中生犯錯時,不可以推給老師;官員犯錯時,就是官員自己本身的問題,以及整個執政團隊的問題。然後,媒體開始分出規範,小孩子應該要怎麼愛護,公益民間團體也紛紛召開記者會宣傳如何愛孩子,因此在多方的影響之下,我們就知道如何愛孩子,這就是媒體與民間的力量在為社會改邪歸正。但這樣的氛圍之下,我們似乎就以為可以在正面觀念下知道我們基本觀念嗎?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但我們從來就不認真思考這類問題。

光環的見證下,我們是否才能得知辛苦很值得,還是沒有獎項,我們才不願意繼續演這場戲?

例如,在科學人的一篇文章提到,只要你瞭解網路交友心理學,你就可能在網路找到「真愛」,然後五位共同作者(芬克爾〔Eli J. Finkel〕、伊斯特威克〔Paul W. Eastwick〕、卡尼〔Benjamin R. Karney〕、芮斯〔Harry T. Reis〕、斯普瑞契〔Susan Sprecher〕)提供了很多方面的研究與見解,問題不在作者提出什麼樣的解答,而是我們就開始相信真愛可以透過這篇文章找到,然後我們也知道什麼是真愛,那請問你的真愛定義是什麼?真愛,不過就是懂你的人,瞭解你的人,和你攜手共走一輩子的人,然後呢?你的真愛定義就是真的如我講述的這樣如此?還是你心中自有答案?有人吵吵鬧鬧也可以攜手一輩子,有人一夫多妻也可以很快樂,有人在十二歲時就嫁入男方,也很依偎婆家,你又怎麼看?我們容易在被集體導正的世界中,導入一個是非觀念再清楚不過的宇宙中,我們就開始瞭解正面「絕對」是正面,負面「絕對」是負面,殺人就一定是殺人,管他是不是在《命運觸控點》(Touch)裡之三十六人之一人?一位宗教學者對殺了人的犯人說:「如果你繼續殺人,你也不過是謀殺犯而已。」

台灣人的觀念真的該醒醒了!不要一昧聽信太多正面引導,就忘了最根本核心的概念與意義,然而,我的勸說下實在不為有影響力,因為台灣媒體的力量只要開始宣傳美女、美食、美景、美麗的事物就已經告訴台灣人只要多接觸這些文化,你就有正面力量,自我激勵的書籍比核心事物還多擁有更多書櫃,或許核心很死板,所以才需要改寫說法來詮釋理論,可是若是核心理論都不能清楚了解,那麼我們對於自身所追求往往就是風光的獎座、獎盃,卻也帶不回那應有的意義與榮耀—我是說,就算拿了諾貝爾獎,奧斯卡最佳獎項,也會造成有獎應該備受肯定,與有榮焉,光環的見證下,我們是否才能得知辛苦很值得,還是沒有獎項,我們才不願意繼續演這場戲?

人啊!這一切生來無妄、無為,無意,無我,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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