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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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半夜要準備回家時在與同事閒聊,他說:「下輩子不想再做人,做人好累!我要選擇做一隻老鷹,在天空翱翔。」他又說:「我想趕快去死一死,讓我這輩子好走,不想留遺憾。」我聽見時第一念頭就告訴他:「你怎麼這麼悲觀呢?你無法選擇做一隻老鷹!」他問為什麼,我答說:「因為上帝不會讓你選擇。」說完之後,我們就各自回家。在路上,我就在想:「因為上帝如果讓你選擇,那麼整個生物鏈就有問題!那麼誰要做其他動物?誰又要選擇做其他動物?整個生物鏈是環環相扣,不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


下輩子會轉世投胎成為什麼,全部看你今生的前因後果,就如同事情必然都有一個成因,只是我們不去追究源頭,不去探討事情的絕對性,因為把所有事情追朔從頭是很麻煩的!那只是讓你疲勞又傷神,況且現在最重要的是活在當下,向前看,而不是向後追朔,因此,我們通常很少—幾乎—不曾向後討論源頭是什麼?

但不能說源頭不重要,或者說它佔人生的所有成分只有少數而已,而是在我過去的討論人生當中,多少已經追往文明、歷史、情感、時間、空間以及各類的範疇,而現在要探討源頭,更要再往前追朔,或者從最小的單位著手,才能理解人生當中並不是只有「人生」而已。因此,我在未來的主題已經超越了心理範圍,動物學範圍,更往宇宙萬物來看待人生的每個小分子。

人生很有趣,就在於我們用什麼角度看,看的範圍越大,我們理解的範疇就越多,看的範圍越小,我們了解的範疇就會覺得很新奇。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的話道盡了一切:「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掌中握無限,剎那即永恆。」很多的角度關乎我們看事情的方法,不能只單單侷限在一個成因而已,就好比事必有因,你也不能只追朔一個成因而已,一件事情一定有許多成因,而我通常都稱為「變因」,因此可以這麼說,事情的結果—或者是「集合」,一定會有許多「子集合」,子集合當中必有許多變因成形,這時,我們要推理的結果是到底哪個是主因?哪個是成因(成為事情的影響原因),而哪個是事情考量的變因,這些有助於我們導出人生的算列式的結構會什麼。

常常認為數學很像人生,因為數學可以看出一個算式是否其他的結構可以套用,就拿基本的 X 的平方加上 Y 的平方等於 Z 的平方來算起,這個由希臘數學家畢達歌拉斯(Pythagoras)所發現的定理,是由於在直角三角形所得到的公理,而這個算式經由法國與比利時算起又稱為「驢橋定理」,埃及認為那是埃及三角形。要證明此事,那麼先設定其他兩式,就可以得到第三式,同理反言證明,如果知道其他一數,那麼其他兩式可以已知任何等邊三角形的一半來證明是否可行。而其他的證明的方法,可以利用歐幾里德來證明若是為正方形,那麼此面積等於其兩邊長,而矩形等於其兩邊長的乘積。

造假不難,難的是科學不是唯一的鑑識專家,科學也不是唯一的兇手。

以上聽起來頗為複雜,對很多人來說,尤其是會認為你明明是心理學出身的人士,你怎麼跑去研究數學了?其實這樣說,我在研究無限的途中,常常會認為無限的算式其實跟人類的行為很像:像是要為某些結果找出原因,某些循環過程,尤其是歷史事件,其實也有部分的連接性,而連接性的過程中,往往都會衍生出意想不到的事件或結果,而結果並非結論,而是結果的可能性是否還有第三者或第四者出現?反向看也行:原因的成形一定不會是主要原因,就好比我們常常在說吃某些食物可以增加對抗某些慢性疾病的風險,但不會是絕對風險,因此,不管是從結果看原因,還是原因看結果,我們得到的都不是主要的結論。

但看看每一期最新出刊的各類期刊,都會刊登那些科學家的研究論文,我常常都會懷疑這些「結論」,想總認為那些原因一定—絕對—必定—無誤沒有其他原因可行?我不是懷疑他們造假,或者竄改結果,而是推斷那些結論時,是否就沒有其他原因涉入其中?我若是發表的科學家,我也不敢以名譽保證,況且若是以名譽保證,那麼你的研究生涯可能遭到有心人士利用,修改你的結論,以他的名聲或者得到相反、其他的結論代為發表,也會讓你的科學研究之路蒙上陰影,過去在《科學人》雜誌就有發表假報告的嫌疑,其他的例子,我想應該也有。造假不難,難的是科學不是唯一的鑑識專家,科學也不是唯一的兇手。

因此,任何出版的論文,其實都有某些說法沒有詳細說分明。有些結論發表在知名期刊中,如《自然》、《科學》、《刺絡針》等等都會刊登成功的發表結果,卻把失敗的結果,或者某些不能說的結果沒有發表。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做?其實是社會期待可以見到好的結果,而不是我們認為對的結果,也就是說,為了讓社會大眾對正面的結果更加的滿意,我們於是不斷嘗試失敗的結果,讓各類結果找一個好的結果來「交差」。就好比智慧型手機流行的連拍功能,拍了許多張照片之後,一定會挑選一張滿意的成果給你看。當然,這類說法好像是認為他們只是隨便做做,其實我想說的是—能不能把所有的結果真正說分明,讓讀者心知肚明,認為哪個才是真正重要?不要以為讀者都是笨蛋,但奇怪的是我們總認為可以自作主張,耍點小心機,讓別人認為真正重要的是我們那天衣無縫的腦袋瓜?

人類大腦在做推論的時候,前因後果總是容易推理得無法見縫插針,認為 A 的原因一定是導正 B 的原因,卻時常可能忘記會把 A 到 B 之間的所有原因找出來。我這麼說吧!當一個算式要能夠成功推論合理的結論,必須不斷正向與反向驗證才能上得了台,然而,當套用任何一個數值時就有可能無法得到結論,就以無限為例。無限的確不好研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最先發現一個自然數(1,2,3,4,5......)集與子集平方數集(1,4,9,16,25......),也只得到:

               1→1
               2→4
               3→9
               4→16
               5→25
               6→36
               7→49
               依此類推……

然而,這並不能表示無限就趨於無限的範疇而已,而是無限的任何集合或子集合都有一定的結論在裡面,我們所要做的就是理解所有可能的原因,導正相關想法,來為因果產生一定常理的道理,而這最根本不過的本理那麼就需要我們精細的思考,就猶如英國電視影集《福爾摩斯》(Sherlock)裡所說的一句話:

錯!這是現場某些證據的可能解釋。你得出你喜歡的結論,然後一眼障目忽視對自己結論不利的證據......

想一想,原因的可能性就只是單單在乎我們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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