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的位置


看著窗外的陽光,深深的感覺,我今天能夠站在這裡看著眼前的景色是何等榮幸!我感受到陽光撒下的溫暖,我感受到徐徐的微風,我閉上眼睛仔細聆聽周圍的環境:有蟬叫,有鳥叫,有風吹過樹葉的吁吁聲,還有我的心跳與呼吸,我全部都可以感受到。我靜下心得思考,我們活在當下的意義,我們為什麼要在這裡?我們為什麼無法放慢腳步,單純的瀏覽一片風景?《帶一片風景走》的場景會出現在我們每個人的最後嗎?我仔細思考......


人生很短,有人會這樣說,所以我們要極力擴展它的寬度,好讓它看起來很長。有人說人生很長,所以我們必須慢慢生活,仔細感受生活裡的每一個小步驟,就有如樹懶一樣,只要掛在樹上,移動得相當緩慢,睡覺佔據幾乎所有時間,我們要仔細品嚐每個小確幸。那麼人生應該是要如何呢?很多人都會這樣問,而我則會說,看你的運用方向在什麼地方?如果是慢活,你當然可以慢.慢.來;如果你必須像雲霄飛車那樣,不斷得來回坐上好幾次快速感受生活,那麼你的生活的當下就是「哇」!

人生沒有限制,但人生確有法律限制思想,所以我們無法放手全部。我們沒辦法兩手一攤說:「好吧!一切歸零了!我一無所有了!」事實上,人生在世到了最後,只要我們保有自我,自然就有感受身體的脈動與節奏,就像老年之後的生活,有人依然生龍活虎,有人才開始學會年輕人的電音,而有人開始享受性愛的好處。沒有什麼限制,只有限制你思想還在封閉中。

所以生活有很多種,但你也有可能是以下這幾種:整天泡在毒品中,泡在女人懷抱中,泡在暴力、恐懼中,泡在黑暗的角落中,遊走在社會的灰色地帶,法律邊緣的人格永遠等待陽光拋頭露面,總認為陽光會自然出現,只要走在邊線中,我們就可以隨時跳到陽光的懷抱,讓太陽洗去身體的罪惡。事實上,內心的黑暗在怎麼用力刷洗,陽光也不會為你由黑轉白,跳在沒有黑子存在的地方。

所以,生活的很多種,說穿了,就是黑白所交叉的灰色線,只是我們非得要選邊站,不是自由左派,就是保守右派,不是激進份子,就是封閉份子,不是國民黨,就是民進黨。為何要如此呢?就只因為我們的意見把人分成了兩種,不是你贊成,就是你反對,不是你認同,就是你遲疑。人的意見因為贊成與反對,把對錯的黑白世界變成了一種律規限制而成的世界。想一想,在一個只有二選一的選項中,你可以投給第三方的選票嗎?幾乎不可能,世界而成的選項中,人生不是向來要這樣如此,就是你必須那樣如此。第三方的交叉地帶,是我們灰色選擇質疑的地點,也是我們猶如站在黑白而成的世界中才有的選項。

也就是說,沒有黑白,哪來灰色?沒有你站在黑色界線看,你看得到白色—與灰色嗎?反之,沒有白色,黑色的世界並不存在,灰色更不可能成真。也就如此,構成最基本的世界觀就是黑白兩種。而這兩種全部都在我們身體內,所以我們的理性與感性才會不由自主的吵架,所以我們才沒辦法控制內心的自我,去發狂愛上一個人,想一個人。愛情、友情、親情的痴狂讓我們變了個人,可以不受內心的控制去為了向最心愛的人解釋、說明我們的愛到底哪裡不對,哪裡需要改變。男、女主角到最後總是要力挽狂瀾挽救最真摯的情感,證明真愛不渝,也就能證明我們的心智依然牽掛著兩種想法。

這也能說明,為什麼老是殺了人的罪犯都指稱自己心裡有精神疾病的原因吧!挪威的爆炸殺人案的兇手說自己有精神疾病,而錫克寺廟的槍殺案也同樣指稱嫌犯有種族歧視的原因,把錫克教徒錯看穆斯林,並有分裂人格的傾向。而在台灣只要有殺人的動機,並說服精神科醫師,指稱有反社會人格或是某方面的精神疾病就可以脫罪。是不是我們只要有某方面的合理證據就可以說,黑白的分界遠看只是一條不清不明的「完整」線?

那我們怎可能說,黑白可以分道揚鑣,互不往來,並且可以指稱黑白可以有完整的分水嶺各自通往它要的地帶?人或多或少都有黑與白佔據某大部分的想法,說:「如果可以這樣,又為何要那樣?」反之,如果不必這樣,我們想必應該也不會那樣。然而,我們無法條理分分都通明,因為我們的大腦記憶不是法律全書,不需記下密密麻麻的條文,仔細公平分成左右條例,指稱這樣的條文說明對受害人有利,對被告人有義務賠償相關責任,那麼每個律師只要指稱拿出某項(相關)條文就可以互告對方,又何必在法院拿出更多有利證據指證對方說謊或是捏造,且又何必指出必須付出法律責任與義務?因為責任與義務根本無法用金錢與刑責衡量,如果打死(殺死、撞死、淹死、燒死)幾(一)個人可以衡量,不管被判一級或二級謀殺罪,那麼是不是不用負擔內心責任,只要坐牢就可以了事?

沒有清楚的黑白界線,更沒有所謂的黑臉白臉。因為我們的內心一直始終天人交戰著黑白不明的位置。

既然如此,那麼老是關進監牢裡,難道就可以平息眾怒嗎?也難道監牢不用管控人數嗎?美國的監獄人滿為患,把所有相關犯罪人數關進大牢裡,或許可以安穩過日子,但不代表美國生活沒有犯罪的事項記錄。監牢的人數若是無法有效控管,就會造成失控的現象,如許多監獄電影一樣,串通彼此的罪犯來個大逃亡。在二零零九年的美國司法部指出,在美國有七百三十萬被羈押在監獄、看守所或處於緩刑、假釋中,比二零零七多零點五。其中有兩百三十萬在服刑,即每一百九十八人有一位在坐牢。台灣的情況是:也同樣在二零零九年的監禁人數有六萬五千一百四十八人,而在同年五月底,超收有一萬多人,比例為十八點六,而犯罪人數屢屢增加,在二零零八年每十萬就有八百六十四人,比在二零零四年還多了三百多人,難道監獄要越蓋越多來收容這些人嗎?

犯罪記錄不是只看城市的比例有多少來決定我們會不會幹壞事,而是黑白的分界位置屢屢遭到挪移,沒有清楚的黑白界線,更沒有所謂的黑臉白臉。因為我們的內心一直始終天人交戰著黑白不明的位置。所以我們才選擇灰色地帶保護我們的是非觀念。然而,我們卻屢屢遭逢挫敗,灰色的保護色或許讓我們可以如變色龍或章魚免受敵人侵襲,但卻在分界的中央地帶無法挑選且站穩合適的位置,銀色或許是最好的安全防護顏色,卻也是摸不透,最亮眼的顏色,銀色成久並為透光。

備註:因為灰色的分界色有很多顏色,如果你學過色彩學,你大概知道灰色的地帶有多模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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