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 or not

圖片來源:Marek Pokorny

當我搜尋中文「人」這個字的時候,我可以在 Google 翻譯找到十二種人的解釋,但最讓我納悶的是,為什麼巴勒斯坦人也可以單一稱為「人」這個東西。我並不是冒犯巴勒斯坦人,而是讓我感到不解,我不是出身巴勒斯坦的地區,對以色列也沒有仇恨,對加薩走廊地帶的生活的人民也沒有惡意,只是我看到這個詞出現在我的電腦面前時,完全不解。或許是系統的臭蟲吧?


人,很簡單的一個中文字,英文卻有許多寫法:People、Person、Human、Man、Mankind 或者用其他詞替代,One 或者 Body,當然還有其他詞:Citizen,就是公民。而我們該用什麼詞來說明人這個詞的意義呢?看著維基百科的解釋準確嗎?畢竟也被「人」修改了好多次,不能充分定義人是什麼。

人是原子做的,是量子最小的粒子構成的,神依照祂想要的意思捏出來的,創世紀就說明「人」是什麼,也說明人是個萬物之靈,是不需要穿著任何衣裳的,赤裸裸呈現在大眾面前,沒有「妨害風化」的罪嫌,也不要請律師打官司,你可以坦蕩蕩地露出你的皮膚、性器官,以及你的胎記或手術疤痕,無須害怕。

我們看著每一個人——城市人、鄉下人、原住民們,多少人起碼一件遮蔽性器官的布料,其次是女性必備的胸罩,大眾需要的內衣,外加短袖褲子,還配上一雙鞋。人打扮地整整齊齊,人成了「智人」。

走在都會中,我彷彿有了一雙透視眼睛,可以看穿人私底下的光溜溜地的身體,以及腦部中的血管流動,心臟跳動會是什麼模樣,我看穿一個人在我面前的腦細胞以及身上所提的重物產生的重力感,手中拿著智慧型手機,耳裡聽著搖滾樂,一個人赤裸裸地在人的面前,所有原子到細胞的流動,可以在一秒鐘之內變成單幅畫面穿透在我腦海中。

我並不是有「超能力」,或是「偷窺狂」的癖好,而是我突然驚覺到人竟然是這麼一回事,所有的事情串聯著每個人的身上彼此,在聯繫著,在穿透著,在每個個體之間流動著,我們是這麼相近,又這麼遠距地分隔彼此的界線。

以物理學來看,人是原子構成的實體;以生物學來看,人是有血有肉的動物生命;以哲學角度來看,人是有思想,有靈魂的個體;以科學角度來看,人是有意識,有活動的本體。那人究竟是什麼?

人就是一堆細胞組合而成的生物體,生殖細胞則是扮演不同的角色,分屬別類,許多生物學家都是這麼談,我的感覺就是人往往是一種說不出到底有哪方面演化而來的物體,又不知道神捏塑而成的「人體」竟然是長得跟「神」一樣,甚至人從宇宙的不知名的哪座星系派我們而來,只因為外星人也長著差不多?

還是沒有解答。過去,我曾談到:人就是你隨便稱叫什麼的東西也好的那個玩意。事實上,對於現代人,人只繁忙自己的「業務」,人的概念出現以來,從來不認為「人」到底是什麼解釋比較恰當,也許人的定義由國家來定義比較準確吧?畢竟你是美國人,歐洲人,法國人,中國人,卡達人,蒙古人或者西藏人比較「好聽」,比較有團結性,點出我們對於人,在於人種之間只有該國的尊重與情操,但真正的人呢?非洲人與亞洲人只是膚色、語言、文化的不同嗎?

對於前人談的資訊,可能只是碎片的墨跡,修飾,記號,代碼,甚至只是不小心用筆劃過的錯誤筆跡,我們還以為是真理的一小角落⋯⋯

好像不是這樣說,那幹嘛一直強調「人權」這件事?你看不爽 LGBT 嗎?還是他們不是人,是怪物,是廢物,是雜種,是幹嘛出現在這社會的王八蛋?(我沒有歧視意味)。事實上,人的定義解釋不清,那麼對於人權,對於性別平等,對於種族平等往往只是出現在後有的民權法案上,但對於保守派、宗教而言,看不慣那些「四不像」的人走在街上,就是一種污蔑的意味,挑起人的自己矛盾,與奇怪的悖論,那定義人這個字有意義嗎?

沒有意義,事實上,你身為「人」,如果你無法基本解釋人是什麼,那麼人出現的時間其實就像宇宙學家所言的:非常短。既然如此,尋找我們身而為人,誕生在這個混雜的世界中,我們當然有必要了解,你生活展開你自己的人權意義,那麼最初始的意義就只是讓你來到地球上嗎?還是這是一場莫名其妙的旅行?看看許多對於人的定義,哲學可以說是想破頭的問題,但怎麼樣都得不出解答。康德(Immanuel Kant)成了批判性哲學的先驅,我們成了理性與感性的角力戰,科學成了研究人類大腦的開端,那人就是有自由,有理性,有畫出價值幾億美元的畫作的能力,能塑造巨大雕塑的超能力者,還是人就只是穿著幾片布料的普通動物?

幹嘛跟動物比較?動物學家太閒,還是哲學家也想到人類的偉大,自以為得天獨厚的能力,是因為成為人的主因?來看看其他的經文是怎麼談的:



創世紀第二章二十節: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而在這之前:



創世紀第二章八節: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而《古蘭經》呢?



第十三章五節:如果你感到驚訝,那末,他們的這句話才是奇怪的:「當我們變成為塵土的時候, 我們必定要重新受造嗎?」這等人是不信他們的主的,這等人是要帶枷鎖的;這等 人是居住火獄的,他們將永居其中。

不約而同的是,真主阿拉讓人類最後成了塵土,而耶和華用塵土造人。所以人是塵土而來,塵土而去——那也是事實。畢竟人死後,會相信有靈魂誕生的人不在少數。但會相信人只是一堆白骨而成的個體,依然不在多少。因此,人「到底」是什麼,我想這短短二千多個文字敘述,只是一篇描述罷了!真正的完整一本書,可能連《大腦、演化、人》(Human: The Science behind What Makes Us Unique)的作者麥可・葛詹尼加(Michael S. Gazzaniga)也無法完完整整,仔仔細細寫下每個細節吧?

寫了再多得不到解答,是不是不要再寫,反正找不到,反正沒有意義解釋清楚,反正說了再多,一個深奧的問題依然到了下一個世紀可能還在煩惱「人」這個問題。因此,寫下人是什麼,倒不如好好想想,我們現在所談到的人生來的意義,大部份談的人權根本,其實都是無濟於事的課後補充,好像把所有的來源解釋一乾二淨,難道我們就相信這是正確的?

難怪書後的註釋,難怪課本的附註,難怪所有的條文附個備註,好讓我們對於事前會有多少幫助。我的感想第一點都是我不相信有多少是多少不正確——可能解釋的來源是我們看著圖片自問自答,或者現在談的,只是錦上添花的裝飾,英文不是有贅餘嗎?如果字碼少一點,不是看得懂嗎?那麼其他語言可以嗎?中文簡化,可以還原意思?還是漏洞百出?

如果人權談的所有意義無法清楚完全還原原有意義,現在的宇宙只是不斷複製再複製的大型資料庫,我們永遠拿到第好幾手的資料。對於前人談的資訊,可能只是碎片的墨跡,修飾,記號,代碼,甚至只是不小心用筆劃過的錯誤筆跡,我們還以為是真理的一小角落......


人是什麼,那人又不是什麼,人權吵個沒玩沒了,基本的方針依然置身事外,我們寫下身為該國人的光榮,一種尊嚴,我們真的可以感受到身而為人,死而為___的意義嗎?(自己填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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