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世界


最近在娛樂圈裡話題可真不少,就連藝人們自己也開始討論著這樣的話題:元大金控董事長之子李宗瑞涉嫌偷拍六十名女藝人的性愛照片、影片,而現任女友 Joyce 為他抱屈說他確實有過,但現在已經改過自新,而張兆志砲轟回擊說這些女藝人是為了錢跟他上床,陶晶瑩則這消息放出後,而媒體開始捕風捉影時在她的網站說,不要再影射這些女藝人,如果她是狗仔隊的妹妹、警察的女友、新聞編輯的女兒呢?藝人不是人嗎?這消息在藝能界傳的沸沸揚揚,每個跟他合拍的女藝人紛紛自清說我不認識他或是單純的普通朋友,並不熟識,也沒交往。消息到現在依然在查,而他本人依然不見蹤影,失去音訊。


另外一個好消息就是女藝人路嘉怡跟他長跑七年的製作人湯宗霖的結婚大喜之日,在大飯店補辦婚宴,席開八十八桌宴客,而他們兩人其實今年二月已經完成註冊結婚,過了半年後才舉辦喜酒。身邊的友人都如此看好這對戀人,說他們真的很速配。大喜之日,充滿歡笑。

演藝圈裡,有喜有樂,有苦有悲,有痛有傷,有情有淚。每個人都很想進這個圈子裡,都認為我自己有兩把刷子,一定可以過關斬將。因此,每個有明星夢的學子們紛紛踏入這個看起來充滿光明,擁有前途的圈子裡,認為只有你敢秀,敢學,敢聽,一定會成為發光發熱的種子。然而實際上,不以為然。演藝圈裡的緋聞,我們不是沒有聽過,只要某個人跟某個人來往密切,就會寫進狗仔隊的週刊裡,只要有藝人的最新的風吹草動,我們如驚弓之鳥一樣怕有閃失就會遺漏,不時還會加油添醋一番,狗仔週刊所惹上的官司不知道有幾百件以上,不知要派多少律師來打這些官司?我們不知道事情的原始末,只能任由狗仔週刊報導說之算。就算記者打電話求證,只怕會被斷章取義,說我明明沒有這樣說,或是我有這樣說,可是事情的意思根本不是這樣的!我是被污衊的!

演藝圈很光鮮,也很黑暗。只要你紅了,就會被涉及有「炒作」之嫌,其他的小模,沒有人管你。記者大幅報導他們的過程,連他出門穿得邋裡邋遢都被寫進文章裡說出門不體面,所有人都關注他的焦點,就像林書豪來到台灣四天,記者、粉絲全部守在飯店外期盼他會出門看他們一眼,不過依然待在房間裡,林書豪認為台灣的媒體太會「防守」,讓他想要出門逛逛台灣的夜市都很困難。而他們一家人在台北一零一團聚也被媒體寫進新聞稿之中,好像名人要做什麼,我們都要非得知道才行。

名人感嘆我們沒有私生活,我們也感嘆我們沒有個人的生活,媒體的大幅渲染整個新聞的自由平台上,而隨處都有第三隻眼睛盯著你在看,監視器的無孔不入,每個人人自危。這世界是由眼睛與自由所組成的,隱私只有在黑暗的地方才存在,或根本不存在。想要進演藝圈的學子們,你首先要有良好的情緒商數(EQ)來應付媒體記者的五花八門的提問,還要接受哪一天有新聞採訪車在你家附近打轉,等待你下樓。你在演藝圈的人緣好不好,不是看宴客名單的人數決定的,多不代表好,少不代表差,而是真的認識你的人才會跟你出生入死看著你長大,永遠了解你應該會是這樣的人,不是會做這種非法勾當的事,除非你連他都騙。

然而,我們看到的情形卻是,好哥們的情誼不如好姐妹來得長,而秘密的保守不如一時說溜嘴的麻吉來得適當。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永遠的朋友。每個人的隱私在自由的陽光下,看起來就像在宇宙裡的黑洞一樣,根本看不出它有存在的必要性。事實上,黑洞是必要的,黑洞的形成就是因為有超新星的存在才有它的形成,它所爆炸產生的巨大質量,塌陷後的引力深深吸引我們的目光。連光本身也不是它的對手,也就如此,陽光產生的自由,在裡面通通被吞噬的體無完膚。那我們還想要什麼「自由」?

美國人太自由,槍枝管理的問題,歐巴馬不願正面交鋒。直到最後一次碰上選舉話題時,尤其是科羅拉多洲槍擊案件,及—後來的錫克教寺廟槍擊案件,則有了回應,他認為的確要為槍枝管理負起更嚴格的政策,他還說:「我們應全力防止罪犯和逃犯購買槍枝。」然而,為什麼美國人要擁槍自重卻沒有給個標準答案,就只因為美國人會擁有槍枝是因為當時英國新教徒逃到北美新大陸時,為了建立新家園,為了跟印地安人對抗所致?而在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有槍是為了自衛?如果以這樣理由說每個人都認為可成立,那麼其他國家,我們也可以說擁有武器是為了自衛,為了保護心愛的家人?

我們到底捍衛什麼真相?是親身了解的真相,還是我們自由解放後的真相?

槍枝管理的問題隨著槍擊事件浮上檯面,可是卻因為戲院槍擊案件的民調終僵持不上不下,有民眾認為有槍是合理,有民眾也認為真的該為槍枝管理好好的「管一管」,這樣的調查形成近五成的互相角力。在美國家庭,有三成多的民眾家裡都有槍,雖然過去的民調顯示這樣的趨勢有下降的走向,但不代表我生在美國就可以為所欲為—我是指說擁有很大的自由掌控權,可以了解自己的所作所為。

依照這樣看,「美國夢」並不存在,其他國家夢也好不哪裡去。自由給我們太多向度,我們可以照我們自己喜歡做的,做出自己要的「自由」。每個人在地牢中抗拒我們沒有自由,人權在抗議女性沒有公平對等的自由。對我們而言,我們越是覺得「很自由」,就越是覺得世界是自己的!根本不考慮對等的個人問題。我們只想到新聞被壟斷了自由,我們一切要受他人所驅使,我們沒有好節目可看,我們要被迫接受我們不喜歡的節目,卻始終一直考慮一個問題,我們所要的好節目的「定義」到底是是什麼?是真的依照公共廣播電台(NPR) 所給的內容說加布里埃爾.吉福茲(Gabrielle Giffords)議員已經死亡,然後福斯、CNN、MSNBC 也信任他給的答案,還是要親眼聽到醫師說她宣告死亡?

我們到底捍衛什麼真相?是親身了解的真相,還是我們自由解放後的真相?認為香港脫離英國殖民後可以獨立說我是香港人,還是說我是中國人?中國把香港當成一份子,也把台灣當成一份子,我們卻各自說,我是香港人,我是台灣人,那麼事實是什麼?還不是你說你的,我談我的,一中各表,同時建立在雙方可以認同之上,依然不見真正的真相。

自由把我們的味道都寵壞了,麻痺了,而我們向來都這麼認為人有自由意志,發聲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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