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說

圖片來源:Cameron Kaseman

寫小說從來就不是我的「專長」,我的想像力不像一般的小說家充滿無限,也不像暢銷的文豪充滿著悲情與壯志,我的小說中裡的故事情節全都因為我看電影、電視加上生活上的觀察而來。為什麼發生這個?為什麼不是那個?我通通不能解釋詳細原因,因為就跟我批判性的文章一樣,想到什麼就寫什麼,考慮到邏輯?是有的,畢竟,前篇的一位劇中人物明明受重傷,下一場就活得好好的,這就說不過去了!因此,我總是要回想一下那個人物究竟發生過哪些事,只是大略的事。



我的小說有待加強,我透過社會上的觀察,變成了一篇奇幻又充滿歷史色彩的小說,再加上很離譜的情節。反正這不會被翻拍成電視劇或電影的,不是嗎?現在的小說多半要翻拍成實際真人版,大概除了「走紅」之外,我就想不起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實現。翻拍還有版權,還要撰寫劇本,還要找演員,還有取景搭景,經費,時間檔期等等要配合在一起才可能實現。小說故事裡的主角只能透過大腦去想像真正發生什麼事,但文字通常很難敘述細節,因此,我只能說「像是」什麼東西,但真正不是那個東西,冰霧與白雪的結合,不是冰塊混合白雪就可以「實現」我要呈現的樣子,這種冰霧是冰塊,但也不是冰塊,冰塊是透白,可是這種卻呈現到霧狀,但也沒有很霧白的成分,總而言之,就是那個你可以看到裡面的「自己」,可是呢?又反映出到你自己的心境。

看不懂吧?很正常,文字不能形容,但又必須去形容,這就是很矛盾之處。文字要形容的原因,是因為圖像也畫不出來,電腦動畫也有限制,一切到恰到好處的關鍵點是我必須實際去看看那種「顏色」在螢幕呈現的樣子,並且利用 3D 模型的方式去構圖出最接近的樣子,卻不是「一模一樣」。因此,就算我的小說變成了電影版,其實還是有出入,不過多少已經把你的想像力「現實」化,不是嗎?我看了許多電影,或是小說,才發現,電影的人物與小說形容得多少都有不一樣的地方,有些小說家就把人的皮膚形容得很貼切,像是透紅,但又光滑宛如流水般經過的柔順,而眼睛則被形容得像星光般閃耀,帶有透明的氣質,點綴著男主角的心腸諸如此類。以上當然是我的「專屬形容詞」,不過呢?太多的形容詞反而會讓一篇愛情小說變得很「多餘」,一雙眼睛不需要形容到用了三四行都在形容它。

少了形容詞,就沒有想像力的色彩。對小說,或是整個世界而言,形容詞是包括我們對世界的想像。懸疑偵探系列的,需要找出相關的具體證據,抓到正確的兇手才行,即使兇手是「不存在」的東西。我們可能把殺死被害者的兇手推論於間接造成的任何物體,例如被一棵樹壓死,被火燒死,被水淹死,被自己的疾病給害死,甚至突然猝死。這些原因,有一方面並不是因為兇手所造成,一個被害者可能在無預警的情況被一棵樹給壓死,因為他/她被猛獸追捕,或者跳進溪流中,結果因為不會游泳被溺水致死,因為一個高興過頭的消息或是慢性疾病給害死,或是突然心臟病發,就突然莫名致死,而這些原因通常是察覺不出來的。

如果你知道森林裡有老虎,你大概不會往森林裡面走,你既然要走,就要有遇上牠的心態。同樣的,你如果你了解的慢性疾病史,你的生活習慣,你大概會小心你所吃的任何食物,並且注意自己的身體。可是在死亡的判例中,我們寫下死亡原因時,最多只能寫下因為什麼而導致致死,你要把錯歸咎於這些因素嗎?

在我的小說中,艾蓮娜並不知道自己「可能」就是拯救世界的人,或者她有可能是,可是光靠她一個人,或是姐妹倆根本不可能「合理」拯救世界。人的超能力絕非是靠幾句咒語就可以「打敗」這些冰霧與怪物,而重要的是她們還必須攜手合作才能讓「一部分」的世界「恢復原狀」。


我會看著「恐怖」,不是因為讓我害怕,而是去想想「安心」的環境所在,是否也讓我們不去害怕之外的任何東西?


最多就只能「恢復原狀」成到七成左右。很多事情的歸咎原因絕不是靠著這些一路走路就能知道自己正在做「對的事」。艾蓮娜或許明白自己在拯救這個世界,但她只是意識到這個部族需要改變而已。在犯罪小說中,頭號通緝犯也可能變成拯救世界的人,因為他們了解犯罪者的可怕頭腦。而那些要逮捕他們的聯邦探員可能也才了解到自己的訓練有多麽不足。或者聯邦探員為什麼抓不到他們?因為正規的手法通常沒有用,這也是犯罪小說讓人上癮的原因,如果正規可以逮捕歸案,那麼偏執的方式要它出現做什麼呢?

犯罪集團通常以毒品買賣為大宗,不然就是軍火交易,不然就是走私商品最多,像是藝術品,像是保育類商品,像是歷史古物等等。這些背後的目的是為了錢,而轉個角度去看犯罪整個團體,你也會發現負責人通常不會親自出馬,通常都是由他們身邊的惡棍來負責,而負責人的心態通常捉摸難定,你以為他們會心軟,其實準備出擊,以為出擊,即使還有備援計畫逃跑。瓦解整個集團並不是很容易,幫派由太多的人所構成,瓦解了一區,還有其他區域趁虛而入,壯大自己的名聲。犯罪者會聲東擊西,也會來陰險的手法,當個好好先生(小姐),其實是正中下懷,用語言威脅你,但最後也致你於死。怎麼樣才能讓他們放你一條生路,你照做,也死,你不照做也死,但有「可能」真的死嗎?我不知道,還是斷你一條腿?

鬥智往往看的是機智上的碰撞,這也是小說中常常會遇到的。一方要用危險的方式,或是他們認為的方式得勝,像是賽車比賽,拳擊比賽,棋賽,球類競賽,商業競爭等等,取得商業機密才能在大賽中或市場中奪得市佔率,在比賽中拿到第一名,在拳擊賽中打倒對手,但球類賽中,用實力與智力駁回一城,逆轉勝,或是從不看好中得到了雖敗猶榮的勳章都是人生中的「大智慧」,這種電影或是電視中,告訴我們,人生中的勝利焦點往往是從怎麼樣的過程中了解任何格局的模式。《魔球》、《大賣空》或許可以得勝,但像《華爾街之狼》,用貪婪取得最佳的報酬,我們能得到人生的高等智慧嗎?

雖然是小說,可是在小說情節中,也別忘了我們了解到什麼。恐怖小說的讓人害怕的不是「不存在」的東西,而是不寒而慄的「東西」。一點音樂加上優美的卻又空虛的氣氛,就可以製造出恐懼的氣氛。黑暗會害怕的原因,是因為充滿著未知,我們因為未知而莫名恐懼,害怕不單由原始的杏仁核而來,更是讓我們胡思亂想的淵源。

而我會看著「恐怖」,不是因為讓我害怕,而是去想想「安心」的環境所在,是否也讓我們不去害怕之外的任何東西?恐怖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哪怕鬼怪,妖怪,奇特的野獸還是單純上的「寧靜」氛圍,一點不由自主的感覺就讓我們頭皮發毛,尤其是「現場實境」錄下的,更讓人不寒而慄。

與恐怖相近的是詭異,會讓你感到噁心,想吐,甚至不敢多看一眼。詭異的氣氛是一種奇特的氛圍,你越是想知道黑暗中的光影究竟是什麼東西,就越是不敢多看一眼,就怕做惡夢,但也忍不住好奇心作祟,詭異不同於恐怖,恐怖是不存在的東西,但可能知道的「東西」,詭異卻是不存在的東西,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東西」——因為甚至可能不是東西。

顫慄氛圍之中,我們都感受到環境帶來的感覺,回到我的小說世界中,這三種石頭(不是寶石),有一種不可告知的力量,帶來了整個世界的奇幻變化,讓整個時空變成了輪轉,所以才會出現不斷迴圈的型態。石頭是怎麼受到「擠壓」,在力量之中,科學家也找不到答案,因為這樣的「活性」隨時都在變,你可以調和出配方,也不代表就是正確的「分子式」,石頭裡究竟有什麼秘密,我在小說裡也不會完整告訴你。(因為說出來就沒有神秘感,不是嗎?)

人生旅途就是冒險,這場冒險有驚奇,也有恐怖,當大舉怪物入侵,其實我們沒有方式對付牠們,冰霧凍結了城市,任何執法單位也愛莫能助,因為政府不了解它們。這彷彿是災難電影加上怪物入侵,我們其實的方針只是針對眼前的局面下手,根本的其實看不見,這同樣也是為什麼我們只能治標不治本——最根本的基本解答,科學家都會爭吵彼此,談合作?不是做不到,總是有「但書」。

你與我,我們與他們,此中的一樣究竟是哪裡上的一樣明確定義?做不成朋友,但也別當一輩子的惡人,那般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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