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t of ___

圖片來源:darkday

不管參加多少次性別平權運動,多少場單身聯誼,多少個抗議貧富差距有關的活動,這整個世界並沒有「好轉」。性別平權來說,同性婚姻就算已經合法,就宛如憲法所說的違反人權——那又如何?就根本上來說,性別問題,最基本的架構根本就打不破,我雖然看不慣同性接吻,但我又能如何?人們有反對(贊成)的自由,就這個基本的自由架構來說,你說,光是靠人權這的鬥士,是根本無法阻擋這波「第五波」。 



      單身聯誼人口也是,我參加過聯誼活動,基本上就是男生要扮演「追求」,並且吸引女生的注意,但對我來說,男女這樣的觀念並不存在。男生總是要想找話題聊,想辦法捕捉對女生的好奇心,不管這女生對你有好奇,你也應該同樣好奇,勇敢發問,可是到最後,男生對於想要進一步認識女生這樣的前提時,往往就必須看「女生」的臉色,好讓性擇的基本作用發酵,況且,都是男生在換桌,男生的費用高於女生,費用的基本價值可以與要到對方的聯絡方式相提並論嗎?

      我不覺得,至少我們是視覺動物,至少我們看感覺吃飯,基本這個男生談吐吸引我的注意,他很貼心,他很關心我的生活,這究竟是好事,還是煩事?每一個人基本上都有一層看不見的薄膜,這種薄膜要打破,看起來並不是很容易,一不小心,你就誤以為對方有什麼目的?就算以交朋友為目的,但基本上也要「了解」吧?這個人不說話,是啞巴嗎?(我是說我),這個人不善於溝通是白痴嗎?(這也是在說我)。我的個性是喜歡在安靜的環境下享受兩個人或是四個人的「單獨時光」,然而,若是說一對一的溝通反而不見得有利,因為越是在某一層了解,對方可能也不見得真是如此,我無法光靠讀臉部表情,說這個人願意敞開心房,真的沒有心有靈犀一點通,日久見人心,我們還是有種兩種面向,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好不真實啊! 

      接著就是經濟的問題,好像政府都以為「加價」就可以讓薪資上漲,房價就可以「容易買得起」,如果政府打房很實在的話。你努力存錢,就可以買到房,問題是,你知道現在的房價有多高嗎?如果你月薪有五萬元,要繳交二十年以上的房貸,你自備要多少錢?少說也要幾百萬元,這還是「好一點地段」,市區更是昂貴,郊區很便宜,我就看到幾百坪的房子便宜到只要幾百萬就可以買到,只是是農地,只是在山區,你要嗎? 

      問題出在什麼身上?是不是我們都有所堅持?才會如此?我也有所堅持,但我同時也知道,絕不是現在所認為的問題——解決方案就有效的終極辦法就可以解決到非常完美,以電力需求來說,太陽能發電與風力發電所消耗的碳排放雖然比石化能源少,但不是終極辦法,現在的太陽能發電的價格昂貴,人人也無法負擔起,還有蓄電的問題,其他的生殖能源,我們也無法用大豆玉米一一去換我們要用的能源——餵飽全球人?農地的需求只是破壞我們對森林的渴望,一再剝奪農地來換糧食,卻少了地球的肺呼吸,這樣的代價究竟值不值得? 

      憲法是很好的盾牌,美國有權賦予你無法提供證據的權利,憲法修正案更是容易成為我們濫用的城牆,不管憲法修正案有幾條,還要修正什麼,我們似乎就容易有權利賦予我們抗爭的權力,因為這是我們「應得」的。哪管是美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日本憲法,哪一國根據此憲法而誕生的國家精髓,後來「好像」都要修正。在印度憲法中,人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女性在傳統的浪潮下,憲法根本被反作用打了回去,同性婚姻也是如此。你尊重憲法,你也要尊重傳統,因此,兩條平行線,我們哪裏都沒有交會。 

      同樣的,又把問題擺到了愛情市場中,我們對於性別觀念依然同樣擺到了對於男女最自我堅持的那一部分,今天,你的目的在交友身上,就應該就此意義去交友,去了解,但每一個人所看見的自我,只是忠於自我所投射出來的自我堅持,我對哪個女生有無興趣,在對話的了解中,也只是一知半解,真正要了解的人的個性與本性,而非環境表現的樣子,你看到的都是一個場景對應一個人的面具,還是你真的要看到這樣的我? 

      好吧!畢竟,在你不支持的場合中說你支持另一派的候選人,實在太不給面子,只因為候選人剛好跑來跟你握手拜託你支持他(她)。人在不真實,但又必須保持某種真實,我們的面具只是某種上的空洞與虛假,我非要求「很真實」,但也請想想,我們是否把這種虛假當成高度情境化上的真實表現,而求的一種意識形態。 


我們的赤裸,說實在的,還是沒有打破「自己」軀殼那種容易面對自在些,否則就算對於身體很滿意,內心的某角度上也不「滿意」,否則你「轉個角度」看。 


      一切已經超出我的「範圍」,一切已經失控,一切已經失衡,一切已經失去了那種本來的基本真面目,只因為我們活在這種基本,但又要求某種的生活品質架構中。男生就應該如此___,女生就應該如此___,性別觀念,推遠至性擇時代,就必須要基因表現來抱得美嬌娘,求新求好,求一種表現,做牛做馬,做給心愛的女人看,我們吃苦吃補,吃下討厭的勇氣,就是為了對方。但我同時也知道,即使我改變了自己,這場愛情也會劇變——換個意思是說,你就有交往前與交往後的差別。 

      結了婚就一定會「離婚」,因為我同時都知道,愛情所看到的都是對於愛情自在上的美好,「你過去怎麼對我這麼溫柔,怎麼認識你之後就變了個人?」或是,交往前的女朋友與交往後的女朋友根本判若兩人,愛情不是本應該真實面對相處,為何在戴起面具之前的那種面具是做給他人看的專門面具?面對自己並沒有用,你都有欺騙自己的「勇氣」,想必欺騙他人的勇氣就應該「強大」,既然,你說服了自己,既然你愛自己很多,既然你有某種心態上的自私,我並不意外在自私與「自私」的那道城牆其實並沒有做很好的防禦情事。 
   
       面對人群時,在我們與他人之間,不知不覺有道牆,突破之後,還有道薄膜要突破,突破之後,還有更深入的心事要探索。深入某種核心之後,我們只是某自我的捍衛者,這樣的觀點並沒錯,因為意識生來要保護著意識的自我型態,但我之間游離走動,大腦的某種探索者,在好奇心發動,在我們之間想要找到對於自我的肯定型態——就是對於外界上的自我認同,所以,人才會用一種外衣去包覆著自己,我們的赤裸,說實在的,還是沒有打破「自己」軀殼那種容易面對自在些,否則就算對於身體很滿意,內心的某角度上也不「滿意」,否則你「轉個角度」看。 

      永遠沒有一百分,殺菌力也只有九十九,我的感情也那麼永遠不及格,但我同時看出人與人之間的那道距離,「真的」很遙遠,但又很近,哪管你是家人與男女朋友的這樣關係,秘密無法透明公開,我們的自身與核心是否敢全然在隱私的保護傘下,看個「好清楚」? 現在的學者或是政府官員的想法如此天真,問題要全然獲得解決,絕不是做一個簡單的動作,就可以圓滿,真的有這麼「容易」,我為何想不到? 天才不知道嗎?一個好人當不了主管,反倒是有精神問題的人比較容易當上主管,憂鬱症的人人的感受各不相同,但我知道「我懂你的感受」根本就是假話,在想要自殺的人面前更是不能驚動情緒,而在躁鬱症患者面前,在自閉者面前,在任何一個可能是「異常」的人面前,我們是否都要「正常」的心態硬是扭轉他們? 
   
      我們太容易接納正常,對於一個自言自語的兒童的人面前是否嗤之以鼻?對於一個妥瑞症患者面前,我們太容易投注異樣的眼光,只因為我們太正常?就算我們有多一分了解,是否也是因為這份了解不足,還是備感無奈呢?每一個人自我支持與堅持就可能害死一個「霸凌」的人,只因為社會接受這份合理化,而在接受合理化的同時,我們想都沒想,就在自我認為之間就被當作畫上標記的人。 

      敞開心房並不容易,畢竟,社會要堅持——也是在合理化的幫助下,才投靠這份對於堅持的付出,但用憲法,或是傳統的保護傘下,我們還是作用著兩條毫無幫助的平行線,我們的自認為到底要如何才能讓線在某一天「可以交合」,至少可以左右手扶持,才有平衡的一種可能? 少了誰都不行,不過,我的應許之地看來用社會合理的幫助下,我還是只能用正常社會的表面,展開對這一層的探索,來保持社會的禮節與合理上的一種尊重平面,否則要看見冰山下,我們沒有「勇氣」與「工具」都不行。 

      既然,我們選擇這樣,那一切就 out of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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