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pace of Gender

圖片來源:Marcus Hansson

老實說,我並不喜歡分成男女,也就是男廁所一間,女廁所一間,對我來說,上廁所天經地義,人有三急,分泌出排泄物——動物的角度來看,這一點也不奇怪。但對社會而言,似乎再正常不過的一件事,我從小就不明白,為什麼廁所非要成為男生(眾)與女生(眾),直到了我看到佛教的廁所分類,更讓我深思這個長久以來困擾的問題。


男生上廁所的時間大約三十秒左右,女生大約四十五秒到一分鐘(這個確實有精準計時數據,你可以自行搜尋),男生大多站著尿尿,女生一定要蹲著尿尿,因為女生的尿道在陰道裡面,男生的尿道大約十來公分,女生的尿道大約三到五公分,因此,男生還算可以憋尿,女生就最好不行,否則更會造成尿道發炎,甚至會影響陰道的分泌物,讓陰道外部感染,讓細菌無法平衡酸鹼值。

當然,憋尿,每一個人都會,當然,也都會去避免這情形發生,但我真正想問的是:為什麼廁所不能只有一間?男生尿尿的情況會比上大號的情況來得多,我常常在想,如果只有一間,是否女生在性別的觀念之下,依舊不敢來上廁所?

現在真正重視這問題的人,大概就是在性別大改革之下的「產物」,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跨性別人,以及不在乎性別類別的人。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個男生滿臉鬍渣,但是留著長髮或者有染髮,穿著裙子與高筒靴,手上塗滿黑色指甲油,臉上有畫起濃厚的眼影,或者一個女生,但是俐落短髮,穿著牛仔褲,穿襯衫,打領帶,你大概就認為前者是怪人,後者卻是率性打扮,為什麼會這樣?

難道,我們對於性別的觀念,這麼根深蒂固嗎?答案是,沒錯,甚至無法去除。我們沒辦法帶有無性別的觀念去質問你的性別或性向問題,名人在面對這一類的問題,沒辦法直接了當去回答說我就是喜歡同性——這還是性別改革之前——然而,在保守國家,或是無法接受這觀念的人,還是無法說出櫃是正常不過的事——因為叫你鼓起「勇氣」的意義在哪兒?

男生互相親吻,是很噁心的一件事嗎?女生互相擁吻卻很正常?我問很多同事,甚至那我表弟(他說還可以接受),一股男性因子瞬間湧上心頭,認為,那確實不敢想像,所以當我們看到男生互相手牽手,就認為那是娘娘腔的表現;男生就應該保持剛強,勇敢,保衛的角色,女生就應該溫柔,感性以及關懷的角色,如果我們的性別本質沒變,那我們可以說,我們的原始人格根本還存在,也就是說,不管多自由的開放社會,總有人不能接受在公開場合之下,看見兩個「異常」性別的人相愛。

我們是認為他們是怪異,還是特殊?如果你認為是怪異,大概會多看幾眼,然後轉頭,而如果你認為是特殊,那麼你肯定會打量他們的特殊穿著,然後想想這對情侶真是太特別了!怪異的穿著會引起路人的眼光,是因為我們不敢想像竟然有這人會這樣大搖大擺走在街上,而特殊的原因卻是我們睜大眼睛,想了解這對情侶到底是哪裏產生特別了?也就是說,這兩者的差異很細微,但我們卻很容易搞混,產生了投射的眼光反射,總認為性別的本性「應該」要如何才能如何。

喜歡同性的心情是一種複雜,但卻又很簡單的感受,你會把對這個人的情感,投射在對方,然後願意用靈魂交換一生,用情慾跟他/她產生融合行為,也就是說,同性性行為看起來不過就是與異性性行為一樣的水準,只不過你們不是交媾,而是情慾結合,只要你們兩人願意在性行為產生怎麼樣的模式。

在研究同性性行為的模式中,如果男生不願意對另一個男生肛交,那麼這樣的情慾只是「半套」,而如果女生不願意扮演插入的角色,那麼這樣的行為算是等待的狀態,也就是在性行為這方面的模式建構之下,我們有所一部分性別疑慮,不願意放開性別角色。如果男生真的拋開男生的專屬扮演,那麼扮演強行或是被動的狀態,那麼應該可以如魚得水,但為什麼明明說是出櫃了!但就是無法解放身體的自主?

也許要保護自己身體的主張權,畢竟,身體有不被侵犯的權利,不管是同性還是異性,畢竟有些人認為肛交真的很痛,有些人認為這樣的情慾根本就是強行介入,跟強暴沒有兩樣,因此,性別在某一部份依舊在從旁介入,只是你還不這麼認為。

性別觀念,在父權社會——我也不喜歡這個詞——過去介入之下,讓女權難以伸張,而女生終於有自己的發聲權,卻又再一次被父權體制下壓了下來,所以我們看到全國,或全球第一個「女」性職業在男生稱霸的年代,才會驕傲與鼓舞,說「我們」多數人沒有男性介入之下產生的性別觀念,你拿什麼證據,我也不會相信。


我從小就不明白,為什麼廁所非要成為男生(眾)與女生(眾),直到了我看到佛教的廁所分類,更讓我深思這個長久以來困擾的問題。


男性的觀念在原始部落的產業,就認為男性應該去狩獵,女性應該去採集,這種千古不變的觀念,我們一直默默去接受,來到了農業社會,男性也去下田,而女性變成了收割與整理的角色,而現代社會,男性更是應該去在外工作,女性就應該在家照顧孩子,當個全職主婦,所以變成雙薪家庭時,我們依舊有某種性別的束縛之下的纏繞,總認為女性應該去接送小孩會大於男性當個全職奶爸應更好。

當然,女性的角度會去思考,要是這個男性角色去「配合」該有的職業定義,會比我全心照顧家庭要來得更好。畢竟女性成了母親之後,角色更為吃重,這個沒有薪資的職業,誰能真正了解照顧小孩的責任,竟然落得這麼重要?我觀察過很多三歲左右的小孩,找媽媽的比例會大於找爸爸的比例。

因此,一部分的責任在於性別的權重比例上,沒有人希望嫁給一個男人之後,他完全變了一個人一樣,拿著「配合」兩個字才能要他做到該做的事。男人說財務交給女人管,但是自己卻變得是婆婆媽媽類型的,有一股照顧家庭的責任油然而生,總認為對家庭好的,就是有幫助的,因此,以健康為名的瘋狂購物的後現代年輕媽媽們不在話下。

因此,某種性別觀念逃不開,某種性別觀念籠罩之下,我們要是說不在乎你是什麼真正性別的,那麼就像要改名男性與女性一樣困難。你可以說,女性「應該」要如何去專屬某些定位,但那沒有用,因為一個角色觀念的該有定義,例如該「扮演」角色的分配之下,同性戀不可能兩個人都是「男性」或是「女性」。(請不要用字面上去解釋)

因此,回到廁所的問題上,分為男性與女性專屬的目的為何?只是因為我們上廁所的方式不同?女生也可以站著上廁所,畢竟,確實有人發明女生站著上廁所的利器,但不是人人都愛,男生也可以蹲著尿尿,但結構上,也有尿不乾淨的風險,排除這個之外,我們男性一部分的威權總是告訴我們「應該」要如何展現男性因子,而非女性特徵。很多在性別的分眾之下,我們就有一種莫名的威權感在發酵。

我從小就對性別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不管是身體結構上,還是性別心理上,總讓我對於性別產生了不小著迷。我們從小就稱男生的陰莖為小雞雞,女生的陰道為小妹妹,是出於我們這些華人或者一種委婉的稱呼,但我不喜歡這麼談,因為無法具體說明男生與女生不是在於性器官的不同而已,還包括心理對於身體上的認同,以及身體該有的認識結構。

如果你連自己的身體都那麼排除認識,那麼你的心理只是有種強迫性的壓力在幫助你認識你該是怎麼樣的性別定義,也就是說,是該性別幫你重建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如果有陰莖的人是男性,那麼有陰莖的女性是?

何況該去喜歡男性還是女性?性取向的某一部份在告訴我們,願意與他們發生情慾觀念的機率有多大?畢竟,擇偶條件的一部分——我們原始人格的開始就是男女結合,發生性關係,並且(不一定)在一起一輩子。性擇的前提就是在雙方情投意合的前提之下,願意去做愛,但如果在意亂情迷的情況下,就在酒精催化之下,性觀念才會越改越奇特,沒有一種該是如何發生性行為的意義下去執行,兩個人喝醉的狀況下,誰會理性呢?

動物角度思考之下,我們加入了人性考量,所以,我們的愛比性更強烈。沒有人每天做愛就像跟挑選新衣服一樣,不會膩也不會累。性別強烈觀點更明顯,如果在男女觀念簇擁之下而無形去形成該是怎麼樣的分工,我們就自然認為某一角色天生該有什麼力量去執行該有的權威,而去捍衛。戰或逃是一種臨場反應,一旦選擇馬上去戰鬥了!那麼逃避顯得小人,反之,如果逃避了!那麼戰鬥只是一種送死的行為,不值得鼓勵。原始人看見野獸,從逃避到戰鬥,你有多少時間決定?

害怕來不及,何況肉身搏鬥?性別開始由男性主導,似乎變成了一種合理思維,女性唯一只有在孩子遭遇危險時,才會為母則強,多半的女性選擇逃跑,退居幕後定位,當然成了正當性,時間快轉之下的性別認知,就這樣「無緣無故」烙印在我們的靈魂中。

現在要性別角色轉換,似乎只有「扮演」才能辦到,這類的扮演,多半就是要體驗當個男/女性的感受是什麼,但還是沒有寫進性別角色的版本之中,多半只能稱為「更新」版。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的心路歷程,在性別之間擺盪,沒有人可以深入在性別專屬定義之外,還有什麼樣的性別空間?就彷彿每一個人都要看著對方,猜出某一部份的性別該會是什麼?

我小時候扮演過女性,腳踩著高跟鞋,穿著裙子,總想著為什麼有人發生這個不人性的東西出來?嘴上塗著口紅,眼睛有眼影,裙子擔心自己的內褲被人看見,女性的思維,但某一部份,我能了解,僅止於小時候,長大更不了解性別空間是否只是我們對於「理」的思維——好像這樣才合乎文明,合乎社會道德的風氣?


自由,說來,也沒有多自由,保守,也沒有多保守,不過宗教以及個人傳統價值觀的信念之下,性別只會越來越更撲朔迷離,光是定義已沒有用,它已經窮追猛打我們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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