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oise.


圖片來源:Scott Joseph

       這世界上有太多的「雜音」,想要安靜一下都難,內部的聲音——包括自己的聲音在內,也難達成平衡。自己總是有兩個人在爭鬥,一個是天使的呼叫,一個惡魔的呼喚;一個是道德的警惕,一個是符合人性的尊嚴,怎麼樣才是正確的選擇,以合乎這社會的觀感?


        嗯,「社會的觀感」,這種名詞聽起來很刺耳,說穿了是符合各家多數媒體的評斷標準。我曾經在過去的文章批判過現在的媒體實在很「白目」,記者的素質有待加強,而主播對於新聞的播報,也往往是因為根據調查記者的新聞內容而加以斷言,也就是說,現在的新聞的真正價值性,當然不能看死了多少人命,死了多少動物,或者損失了多少社會成本來計算,事實上根據的應該是社會的價值營養——我們認為的社會人性基準來省思。

        台灣的新聞電視台,除了二十四小時輪播的新聞之外,大概就是社會新聞的抽絲剝繭的聳動來吸引人最直接吧!每天的「社會新聞」的頭條就是發生兇殺案件,破碎了多少家庭,車禍的嚴重事故以及最可怕的工安意外。沒錯,放眼世界,社會的驚悚往往叫醒夢中人,要我們多留意身邊週遭,就怕自己遭遇到社會新聞的頭條,成為被害人,甚至是死者。因為這類新聞提醒我們,身邊最安全的人往往是最危險的人,而一顆不定時的炸彈,更是成為我們的夢靨。因此,我們需要多加留意各種訊息,包括看似尋常的畫面,事實上是個不尋常的開始......

        把社會新聞重新檢討是台灣媒體的習慣性,因此,我們就時常看到警察如何追捕犯人,找到其中的蛛絲馬跡,鎖定真正的嫌疑犯。從玫瑰瞳鈴眼到藍色蜘蛛網,戲中劇往往在讓我們知道辦案經過,今天的社會邊緣,仍然有不能說的故事——應該是說不能放在媒體知道的故事在上演,就算讓媒體噤聲,難保不會露餡。

        因此,應該是學會當個抓耙子,還是全部攤在陽光下讓世人警惕?這不是抓外遇的故事,有必要家醜外揚,讓社區鄰居都知道隔壁的先生在外有個女人,還要包養。然而,實情是,記者的責任應該是要保護當事人,還是我們真正有必要還給一個世人有知道的權利?而當事人是應該脫口而出,讓他們對我們產生合理的信任,或者只是隱瞞部分真相?也或者草草帶過,以謊言來武裝自已?

        當你成為人口販賣的受害者之一時,你要怎麼告訴記者說,或者告訴解救你的人,我是被逼迫的?而你身為聯合國的調查人員之一,或者你是刑事調查犯罪的人員之ㄧ,你要怎麼信賴這個看起來破舊不堪,全身幾乎髒兮兮的人是被害者?他們不會被洗腦嗎?

        受害者相信加害者的原因在於,不斷用言語與行動來證明,這樣的苦果是有報償的,甜的味道是需要不斷透過大腦的報償系統去證實這樣可以讓我感到快樂,再加上點「麻醉」的藥方,如果每天生活在快樂似神仙的伊甸園,誰會不想要呢?這種特效帖從來不曾變過,不管透過催眠、閾下知覺、電療或者強力施行等等,只要給你你想要的,你就會為「主人」服侍。然而,透過媒體的強力催促下,我們的淺意識也往往無意之間被洗腦地一乾二淨。

        還記得多少廣告詞?還記得多少告訴你只要一件,無可取代的強勁說服詞?台灣的廣告用語其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該產品的銷售量,美國的廣告用語是希望你能記住他們的產品有多麽好到誇張,日本的廣告詞則是告訴你我們的產品有多麽好用,好用到你都忘記當初買這產品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其因此這樣的結果下,每個人天天被說服的,都以為電視購物賣的有多麽好,不管有多少第三方信任機構背書,多少檢驗合格的標章,就是要你買得放心,用得安心。

        請問你安心了嗎?雜音太多的結果,我們能夠專心地認為這種產品的效果真的達到我們所要求?或者其實我們的習慣性只是認為不痛不癢的基本效果也好?事實上,當媒體的報導太浮濫時,我們的眼睛也在無形之中無一不被信任給戳破,來粉碎我們僅有的道德性,你可以說人們的道德在強力鞏固下,也會變得很不穩定性,就像我們相信太多安全報導之後,人們情願相信一兩件報假新聞一樣的真實。


世界上有太多的雜音,內部與外部相交產生的繁亂,讓整個思緒陷入了太多無法自理而成的一體聲音。


        這也就是雜音無法有效平和的原因。二零一三年,英國的一篇報導所說每一個人花費兩小時在理解自己的煩惱,而人的一生有五年在為煩惱所擾。我們都能理解,自己的雜訊要能清楚的斷訊,那麼切斷自己的聯絡管道還不夠,甚至最好在全世界的「黃頁簿」找不到自己是誰,甚至最好也不要定義自己是誰。因此,情願忘記自己是誰,而大於你將成為誰。所以,人應該切斷自己的臉書、推特、聯絡簿、Google等等所有管道,在銀行、在任何一家公司、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個角落都不記得有這樣的一個你存在。

        銷聲匿跡是幫助我們在雜音太多的地方,只知道這是「哪裡」,而不是是身在哪裡。瑜珈、冥想還不夠,人的聲音若是只有一個,那麼不必「消失」,只要你自己還感受到自己的大腦有在「活動」。宇宙的容量太大,人類不必要呼叫自己的存在,你的意義若是要清楚保留,那麼傳遞給你自己的聲音還大於媒體的聲音要提醒你的觀感要怎麼做還來得實在。

        殺了人要道歉,那麼在夢中殺了人,同樣在現實生活中也發生,那麼要不要道歉?這是藥命關係的情節,同樣地,被麻醉,被催眠,被意識地操控的不知道自己幹了哪些事,要不要道歉?我可以說我的大腦叫我幹的嗎?法院要接受這樣的說法,難道找了精神科醫師,或者鑑識行為準則的專業人員,就能斷定殺了人不用一命抵一命嗎?

        道德的行為科學,難道我們可以斷定一眼還一眼,一手還一手就能減低痛苦的罪惡感嗎?「好心的撒瑪利亞人」能夠讓我們知道罪惡的真實感嗎?看來,人類的行為,尤其是道德,藏著左右為難的爭議性。就像我們不願意完全站在黑色的侷限中,也不願意站在我們有多麼良善的準則中,情願以灰色地帶做為我們的行為守則,那麼只能說是人的詭譎有多麽弔詭——還怪他人怎麽那麽看起來不正常。

        奇怪的人類們,怪東怪西,也怪自己,但就是找不到「對的原因」。想要讓自己充實進步,多麽有效率,結果自己真正要的往往只是那一兩樣,卻只想著越多越好,越有可能。而希望讓自己充滿快樂,走遍各地,也才發現不是快樂是所需品,而是快樂就在不遠處,在不知覺之處。你身邊的雜音,瀏覽街頭人們的舉動,一來一往間,我們的範圍總是在牽連著,某一關係的自由性,是關乎人與人之間的感受性,就像遊客與當地人之間的界線其實很零碎,無法從一分辨。媒體的共識總是在檢討真正的原因自由,但卻無法還給人們真正的自由,因為當人們真正希望有多自由時,我們才體認到原來要得不是飛翔,而是一種敞開的奔放,不然天體營的出現不是宣告我們的身體總是被布料擋住地真正的「視線」嗎?那人又何地真正穿上多餘的衣物?一名男、女性的衣物已讓我們的視覺變得好看之外,褪去所有色彩,難道我們能夠仔細欣賞柔線美,還是只是一坨肥滋滋的肉體而已?無毛動物的光滑感,加上皮膚上的細毛觸感,我們真能感受到大腦的體現?還是對於性器官的遮掩只是加速本份告訴我們,性為需求,人類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有性而美,有感而起?


        世界上有太多的雜音,內部與外部相交產生的繁亂,讓整個思緒陷入了太多無法自理而成的一體聲音,社會結構要改變的不是在本身,而是在每個人深思索當中的有效聲音,一個音符在四分三十三間,可以聽到最虛無的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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