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性


為什麼我們沒有辦法透視性的本身?即使現代科學很發達,已經可以把大腦的性愛過程全方面剖析。那麼為什麼我們沒有辦法瞭解愛情的過程,它單單是如何發生的?只要沒有涉及情慾的狀態下?因為,情慾與愛是相連的,尋找另一半是用眼睛去觀察的,我們沒有辦法一眼就認清“真正”愛我的人究竟“真正”是誰?我加入兩個“真正”,是因為我們瞭解自己是一回事,得到手又是另一回事,會不會放開手尋找刺激更是另一回事。
我們以為捫心自問就可以找出真相,並且接受現在給我們的現實震撼,但往往不是那樣,只會讓我們心如刀割,且是很深的那道傷口,並在深夜暗自哭泣—為什麼他要傷害我這麼深?為什麼我們之間的問題不能“好好”解決?我們的愛到底怎麼了?愛的答案有很多種,但沒有一個是“真正”的標準答案,答案只能留給時間與你的生活環境去解答,很多人的傷口大都是由時間療癒,然後走出傷痛,迎向治癒—但不是“完全”。
所以人把過去的愛情隱藏,埋在土堆裡,甚至跟你說過去的事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現在與未來,不是嗎?或者是說過去就讓它過去,現在要放遠未來才對!那麼既然如此,在性教育與愛的成熟度為什麼沒有依舊飽滿?還是因為早熟的孩子都很多,所以都懂得愛的教育,不可以打鬧他們,責怪他們,甚至欺負他們?還是怪獸家長的教育比較偏袒孩子,或者深入的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虎媽(Tiger Mother)”?
那麼,我們怎麼看待“性”這玩意?還是情慾在國中開始產生愛意,因為有人告白失敗後選擇輕生?我們還是不瞭解性與愛啊!還是“教育”本身是個錯放的案例?我們內心充滿著矛盾與自私,無私的是在於付出愛給孩子,卻很少付出相對的愛給自己的另一半,當有人問及你—你愛你的孩子多還是你的太太(丈夫)多時,且答案沒有一樣時,你要怎麼回答?如果此問題是單選題,你要怎麼選擇?如果這問題是發生在船難時,你要先救你的女兒(兒子)還是你的摯愛?
人有愛,但是也有道德倫理的問題,因此人類才特別。但不會因為這樣,人類就是人類,是個“稀有動物”。人本身是靈長類,與黑猩猩的基因只有百分之二的不同,紅毛猩猩有百分之三的不同,那麼我們可以單刀直入的說,人類有野獸的情慾,不能否決它的存在,就好比你到觀光聖地不能只注意它的寺廟之美,也要同時注意它的文化規範。那麼,為什麼不能同時瞭解情慾與愛的相關性?或者在和性、色情文化的關連性呢?還是我們始終都很保守,性這話題不能公開說,否則會犯了大忌,甚至是一條重罪。
在一九三三年,阿爾弗雷德.金賽(Alfred Kinsey)博士開始對人類的性行為產生了興趣。兩年後,也就是一九三五年,開始投入性學方面的研究。一九四八年,第一本關於人類性學的書問世—人類男性的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Male),一九五三年,則是女性的性行為(Sexual Behavior in the Human Female)問世,後來則是因為他所建立的思想—性愛烏托邦不被接受,性研究告一段落。而金賽的性研究所(The Kinsey Institute)在一九七八年成立,至今為性持續研究中。我們到底要怎麼看待“性”這問題,難道可以就這樣擺脫世俗的眼光,做自己的事?還是因為有愛的涉入,所以性可以待會再談?
我想有這麼簡單就好了,當男女在一起做愛時,愛情因為有,所以情慾可以很深入探究人類的性本能,達到性高潮,可是當下做愛時的反應,以及過去做愛的記憶會全部湧上心頭,再加上人類有個喜新厭舊的反應,那麼不是女在下,男在上,面對面,射精後就草草結束,這樣女伴不會多愛你一點,甚至認為你做愛不專心,還懷疑你在想別的女人!這樣看來,色情後的行為(指是直接陰莖插入陰部)與性愛的直接過程還差不了多少,反正最後都是這樣,那麼誰管它是性愛還是色情?或者哪個部分在作祟?
這樣想,那麼性愛與色情還真相像,可是這是不一樣的,愛因為在其中水乳交融,所以愛可以讓情慾更融合,所以性興奮感會持續很久,這是無法比擬的,再加上愛的感情一起投入,那麼這場性愛更會是個完美的交響曲,不是個晚安曲,哄你入眠的催眠曲。愛不能與性混為一談,尤其是以直接用性的角度切入時,更不能把色情参一角,那麼這真的是個混戰,誰也不先讓誰。
我們再以情慾(Lust)深入探討自己的性觀念時,往往想到的是自己對於性的認知與瞭解多少的問題,可是若以人類學或者動物學深入時,你才發現其實我們自己與其他動物差不了多少,只是我們懂得自我對話,自己欺騙自己,甚至假裝自己很快樂,很幸福。但最後還是錯誤的否認,不承認,不願面對情慾與自己的感覺,甚至把愛的感受都打入冷宮,這樣的生活還有意義嗎?還是我們已經習慣不痛不癢的自我調適的情感生活?
這是你要的?還是你想的?或者你“真正”希望得到的?人類自我有太多疑惑不能用“真相只有一個”去解答,而是真正的是“什麼”時,怎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開始挑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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