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之憶


其實當我寫完“消費糾紛”這章節後,心裡沒有很大的平衡感,我總認為,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可以據以力爭保障自己,可是如果店家,不管是網路上的還是實體店面的,他們也會把“醜話說在前頭”,你沒有看清楚是你自己的事與他無關。我有讀過法律的ㄧ些條文(我不懂法律的細項),法律是保障人們的基本權利,讓人們獲得應有的尊重與共享,但不是全部都適用這樣的關係,不是不知者無罪,而你沒有翻翻條文,然後就怪罪於他人說為什麼法律要這樣宣判?
我的記憶很清楚,知道我的購買經驗是如何,但這樣的經驗不能一再適用每個店家,雖然他有說明清楚,但也不見得沒有法律漏洞。我有個讀法律系的畢業生說,讀法律的有趣之處,是可以看看法律哪些條文有灰色地帶可以修改?因為法律的定義很清楚,如同記憶一樣,也因此我們想要看出法律的模糊空間總是有待商量。
根據記憶的條文,你不會否認每個記憶的位置的存在性,它確確實實在那裡,但擺錯空間的位置也的確存在,我們要怎麼避免這樣的類似情節發生?很簡單,也很困難,首先記憶處出錯的狀況隨處可見,像你昨日所購買的化妝品,是因為昨日在大特價而購買,讓你省了近一半的價格,但如果你還想要購買這樣的同品牌的化妝品,莫非要等到百貨公司週年慶還是已經用完後再採買?很多人給我的解答是前者而不是後者,因為比較便宜,但你使用此類化妝品的速度比你想像還要快,你還會等到週年慶嗎?又或者你所購買的化妝品的有效期限無法在你的天數而用完,那你還會癡癡等待嗎?你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但如果那化妝品三個字換成保養品或是保健食品、藥品,那麼吃完的空窗期,你要怎麼應付?
化妝品可以不必天天擦,假睫毛可以不必每天戴,但隱形眼鏡與口紅卻是女人常帶出門的東西之一。如果就你的記憶位置來判定它的準確性,也不能完全取代你過去每天所購買的化妝品,我舉個例,如果你已經長期使用A品牌的隱形眼鏡藥水,如果今天有個廠商請你免費試用他的藥水,請你來評估未來可否取代A藥水時,你可能會心動並且好好享受他的藥水的獨特性,但如果A藥水影響你太深(像是舒適度、明亮度、曲折度、便利性、價格等等),你就會無法認同另一藥水給你的好處,就算這兩者都是同家公司製造,以不同的品牌銷售。
為什麼記憶的位置影響這麼深,甚至已經扎了根?那又為什麼你會被過去給左右?即使相差無異。如果它的連結位置不正確,那麼在轉回原來的念頭時,記憶多繞了一圈,這就會影響我們判斷事情的常理性,也就是說,記憶位置的與健忘回來的位置常常不是有錯,就是我們認為它是對,但其實是錯的,就像負負得正一樣。
所以你看看你所購買的體驗,有哪幾次是因為“真正的需求”而購買?還是列了清單後,還是一買再買,就像我母親,本來要買三樣的,回家時多了四、五樣;如果週年慶可以一次購足,那麼每個月的促銷檔期必是少許人購買—我是說全球的少數人購買。鞋子買不完,包包也是,衣服要多些顏色才足夠,如果你真的遇到週年慶就很瘋狂,那麼你所獲得的戰利品必是用記憶換來的,因為你的位置都很正確,且不會認錯。
可是遇到消費糾紛,像我而言,那就是不能用金錢去衡量的,而是用時間才行。想想你用低價買到一個不錯的名牌包,結果是仿冒品,不是很氣!如果你買了一個很新鮮的水果禮盒,回到家時已經發霉,不是很氣!如果你帶著快樂的心情在外地旅遊,無意碰觸禁忌的文化,不是很惱!如果消費可以化解,你會很滿意,但不能化解,只能法院上見!
我也不愛消費糾紛、甚至醫療糾紛,民事糾紛、刑事案件發生,但我們最後所堅持的一口氣,用時間換來的究竟值不值得,見仁見智,他們說“遲來的正義”,但如果仔細想想,甚至大地震的去想,還不值得放手嗎?如果我們認為對的就堅持,那麼有些看不見的意義則變得沒有意義在何處的意義。
我不是說就這樣放手,而是記憶中的意義要學會的是後面的意義,不是當前的如煙塵般的意義。畢竟,若是想逆風而上,不學會往下跳永遠不會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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